【摘要】社会养老保险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缴纳的,使员工退休后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保险制度。据报道,近日,道滘镇召开传达调整村、社区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工作会议,道滘分局参加。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地方税局联合下发的《关于统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和单位缴费比例的通知》(粤人社函〔2014〕2789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规定,从2015的1月1日起要统一全省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和缴费比例,为积极稳妥地推进该项工作,1月5日下午,道滘镇在镇政府会议室召开传达调整村、社区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工作会议。道滘镇镇委副书记、镇长钟浩滔,副镇长关雅方、社保分局局长陈海勤、财政分局负责人、农办负责人、各村(社区)党工委书记以及各村(社区)分管社保工作领导共约35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副镇长关雅方主持。会上,首先由社保分局长陈海勤向与会人员传达《通知》文件精神,及对本次缴费标准调整(村、社区)的政策背景和调整后的具体缴费标准、东莞市城乡一体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居民享受的权利及义务、待遇标准等方面作详尽的解说,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接着,钟浩滔镇长作重要讲话,他强调:各村(社区)必须将贯彻落实省人社厅关于统一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和比例工作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由于本次缴费标准调整幅度大、任务急,影响广,希望各村(社区)及职能部门高度重视,配合社保部门做好农(居)民相关引导和解释工作,把政策讲清讲透,让村民清晰知道纳入省级统筹后自己可以获得实实在在的好处,不纳入省级统筹会有什么后果,从而得到村民的对缴费标准调整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密切留意村民的思想动向,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这次农保缴费标准调整工作圆满完成。
2015年1月1日起按省文件调整村(社区)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对于东莞市农(居)民是否顺利纳入省级统筹,保障东莞市广大农(居)民的基本权益有重要意义,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接下来,道滘分局将积极做好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深入各村(社区)开展宣传,加强与各村(社区)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政策调整的实施情况和进度,确保圆满完成此项工作。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知,1月5日下午,道滘镇召开传达调整村、社区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工作会议,道滘分局参加。会上,社保分局长陈海勤对本次缴费标准调整(村、社区)的政策背景和调整后的具体缴费标准等作出了详尽解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