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白内障手术可用医疗保险报销
从2015年1月1日开始,大连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进行调整。门诊白内障手术、恶性肿瘤门诊化疗等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做白内障手术无需住院,门诊手术就能报销。2015年1月1日起,患白内障的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本市统筹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施行白内障超声乳化联合人工晶体植入术(以下简称白内障手术),发生的医保支付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无起付标准,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按各类参保人员住院支付比例执行。
7家定点医院恶性肿瘤门诊化疗可报销
从2015年1月1日起,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门诊日间病房发生的恶性肿瘤化疗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恶性肿瘤门诊化疗首批定点医院为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大连市中心医院、大连市友谊医院、解放军第二一O医院、大连市第五人民医院等7家医院。
参保人员在门诊施行恶性肿瘤化疗的,需主治医师向本院医保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并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后方可进行。规范性化疗应确定治疗方案,明确诊疗疗程、用药品种、治疗剂量等。严格掌握用药标准剂量,口服药和注射剂单次开药剂量以当日在门诊治疗剂量为准,且严禁将注射剂带出医院。
调整两类疾病门诊治疗费用医保支付标准
将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患者在门诊注射重组人生长激素的城镇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由24000元调整为26000元。检诊和定点治疗医院扩大为大连市儿童医院、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和本市三级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在结算年度内,中途享受待遇的参保人员,按月累计计算最高支付限额。
生长激素缺乏症患者在门诊已享受上述待遇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再支付其住院使用重组人生长激素治疗的费用。享受上述待遇的参保人员,青春期骨骺闭合后,即停止享受待遇。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血友病患者,在门诊发生的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血友病检查和替代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1.2万元调整为按照血友病临床分型分档设定。其中,重型血友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中型2万,轻型1万。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仍按原标准执行。
血友病患者门诊检查和替代治疗的定点医院为本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含大连市儿童医院和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慧择提示:从今年起,大连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进行调整。在调整后,门诊白内障手术可医保报销,两类疾病门诊治疗费用医保支付标准也有所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