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意外伤害?
意外伤害是指突然发生的各种实践或事故对人体所造成的损伤,包括各种物理、化学和生物因素。国际疾病分类已将意外伤害单列为一类,其中包括交通事故、窒息、溺水、触电、自杀、中毒、暴力等大类。随着安全工程和医学的发展,现在已经比较一致的认为,意外伤害虽然是一种突然发生的事件,但是作为一种有发展规律的“疾病”,可以进行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此外,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文化价值观念不同的国家,预防和控制意外伤害的重点虽然各不相同,但都把它作为一个非常紧迫的问题加以重视。工业化国家的伤害预防与控制已经有半个世纪的经验。他们工作的重点是执法、监督和消除社会生活中发生伤害的一切可能。发展中国家伤害预防工作尚处于初期阶段,当务之急是消除对保障安全的障碍和阻力,使决策者和民众提高对伤害是可以预防和必须控制的认识。
什么是意外伤害?两层含义需清楚
意外伤害包括意外和伤害两层含义。
1.所谓意外是指被保险人的主观状态而言,指被保险人事先没有预见到伤害的发生或伤害的发生违背被保险人的主观意愿,其特征是非本意、外来的、突发的。
2.所谓伤害,是指被保险人的身体遭受外来事故的侵害,使人体完整性遭到破坏或器官组织生理机能遭受损害的客观事实。伤害有致害物、侵害对象、侵害事实三个要素过程。
我国的人身保险界普遍认为:不论原因结果,意外就是意外。我国的人寿保险公司往往在保单中将“ 意外伤害”的定义为“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被保险人的身体遭受伤害的客观事实”。意外伤害是意外伤害保险所承保的人身危险,只有非常清楚地划分出什么是意外伤害,才能够保证保险人在经营中的诚信、有利与优势,也有利于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的成长与发展。
什么是意外伤害?判断依据要留意
1、非本意的
即预料到的和非故意的事故,如飞机坠毁、行道树倒下等情况。 有些意外事故是应该预料到的,但由于疏忽而引致的,如在停电时未切断电源修理线路,因不久恢复供电而触电身亡。另有一些事故虽是可以预见到的,但在客观上无法抗拒或在技术上不能采取措施避免的事故,如楼房失火,火封住门口和走道,迫不得已从窗口跳下,摔成重伤。或者虽在技术上可以采取措施避免,但由于法律和职责上的规定,或履行应尽义务,不去躲避,如银行职工为保护国家财产在与抢劫银行的歹徒搏斗中受伤。
以上这些均属于意外事故。凡是故意行为使自己遭受伤害,如自杀、自伤,均不属于意外事故。
2、外来原因造成的
指身体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如食物中毒、失足落水。
注意:疾病所致伤害不属于意外事故,因为它是人体内部生理故障或新陈代谢的结果。
3、突然发生的
即意外伤害在极短时间内发生,来不及预防,如行人被汽车突然撞倒。铅中毒、矽肺等职业病虽然是外来致害物质对人体的侵害,但由于伤害是逐步造成的,而且是可以预见和预防的,不属于意外事故。
4、非疾病的
指非疾病引发的身体伤害。
慧择提示:什么是意外伤害?两层含义需清楚,而且还需留意非本意的、外来原因造成的、突然发生的等判断依据。此外,铅中毒、矽肺等职业病不属于意外伤害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