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23日审议了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我国将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与城镇职工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报告称,按照中央部署,有关部门经过广泛调查研究和反复论证,已经拟订了改革方案,并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通过。
报告指出,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一个统一、五个同步。“一个统一”,即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相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改革退休费计发办法,从制度和机制上化解“双轨制”矛盾。“五个同步”,即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待遇调整机制与计发办法同步改革,改革在全国范围同步实施。
报告称,由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起步晚,待遇水平仍不高;由于各地财政承受能力和基金结余分布不均,且统筹层次仍偏低,社会保障互济功能发挥不够,导致地区之间待遇差别较大;由于机关事业单位仍实行单位退休养老制度,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双轨”运行,待遇差距矛盾突出,社会反响强烈。由于我国社保体系建设采取先城镇后农村、分人群渐次推进的方式,再加上农村社保制度实施时间不长,而且实行自愿参保政策,目前全国还有1亿多人没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主要是部分非公经济组织员工、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以及部分农村居民等。报告还指出,我国将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加快实现城乡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全覆盖。
目前,江苏针对不同的人群有三种养老保险制度,分别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截止到去年底,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24万人。其中参保在职职工86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38万人。尽管参保的人很多,但是江苏一直没有全省统一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办法,都是由各级地方政府自行制定政策文件。全省各辖市(区)制度模式也不尽相同,比如,有的将公务员纳入进来,但是有的地方则没有;各地缴费比例也不同。
比如,南京机关事业单位的参保人员个人是6%的比例缴纳保费,但是有的地区,个人则不用缴费。另外,缴费与待遇脱钩,因为从制度设计上,各地只对事业单位的缴费基数和征缴比例以及结算形式进行了规定,现行缴费基数按职工档案工资来确定,而养老金待遇按退休前档案工资和工龄来计发,形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存在“两张皮”的现象,养老待遇的高低与缴费之间没有直接的联系。而相对比,江苏的企业职工参加的是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8%缴费的比例,意味着企业职工在工作时就要比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多缴费。除了“付出”成本不同外,“养老金双轨制”造成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与企业职工的退休后养老金收入有巨大差距。尽管,企业职工养老金已经十连调了,但依然比不上机关事业人员,而且还需与物价和通胀赛跑。
专家表示,目前国家已经明确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相同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首先明确了个人要缴费,不过缴费比例多少、养老待遇的计发办法等,还要等待国家顶层设计方案。” 现代快报笔者了解到,国家的改革办法出台后,江苏将按照统一部署对照落实。
慧择提示:目前,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加速,改革基本思路是一个统一、五个同步。在实施过程中,江苏正积极推进三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社会养老保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