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事件频发,因此越来越多的人都开始积极呼吁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为此,国务院开始积极鼓励各地区开展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试点。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中指出,要研究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这也意味着保险业将迎来全面升级发展的新时期。
保险保障食品安全
2005年2月,在英国最大的食品制造商第一食品公司生产的产品中发现了被欧盟禁用的苏丹红(一号)色素。不到1个月,苏丹红事件席卷中国。
2008年6月28日,位于兰州市的解放军第一医院收治了首例患“肾结石”病症的婴幼儿,据家长们反映,孩子从出生起就一直食用河北石家庄三鹿集团所产的三鹿婴幼儿奶粉。此后,全国陆续报道因食用三鹿乳制品而发生负反应的病例一度达几百例。
2009年1月,“雨润”午餐肉检出瘦肉精称堪比毒奶粉,根据安徽省质监局通报,合肥市腊味思食品有限公司2009年1月19日生产的腊肉、阜阳雨润肉类加工有限公司2009年3月16日生产的午餐肉经抽查发现含有“克伦特罗”(瘦肉精)。
2010年,警方破获一起特大地沟油制售食用油案,一条地沟油黑色产业链浮出水面。公众对地沟油相关管理环节涉及的监管部门存在互相推诿的质疑不绝于耳。
2012年,河北一些企业,用生石灰处理皮革废料,熬制成工业明胶,卖给绍兴新昌一些企业制成药用胶囊,最终流入药品企业,进入患者腹中。经检测,修正药业等9家药厂13个批次药品,所用胶囊重金属铬含量超标。
今年,上海又一例食品安全公共事件——“福喜过期肉”仍在持续发酵中。最新消息表明,上海市公安局已介入对福喜公司的调查,并刑拘多名当事人,食品药品监督局也对22家下游食品流通和快餐连锁企业进行紧急约谈。
目前,我国食品工业快速发展,食品安全事件进入多发期,据不完全统计,过去三年中我国共发生36个重大食品安全热点问题,引发社会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担忧和焦虑。虽然近年来食品安全监管、措施密集出台,但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仍时有发生,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强制参保制度也一直被业内广泛呼吁。
食品安全险试点
食品安全责任险,是指由食品生产、流通领域企业投保,企业及其雇员由于疏忽或过失致使消费者食物中毒、感染食源性疾病或食品中有异物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在保险额度内将由保险公司承担。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主要保障的范围是在保险期间内,因被保险人及其雇员的疏忽或过失导致消费者发生食物中毒或感染其他食源性疾病等食品安全事故。
据了解,目前在我国属于强制保险的仅有“交强险”,食品安全责任险都是企业以“自愿投保”的形式存在,食品安全责任投保率仅在10%左右,且大多数集中在出口食品企业。据业内人士透露,“只有极少数企业选择投保。一方面,许多企业抱有侥幸心理,不愿为投保增加成本。另一发面,当前许多事故发生后,责任主体并没有落在企业主身上而是由政府买单。”因此国内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若企业无力赔偿,最终还需政府买单,造成了“厂家肇事,政府买单,纳税人出钱”的尴尬局面。
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后,我国上海、青海、株洲、张家界、山东、湖南、黑龙江、福建等省市正在研究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并在学校、工地食堂、餐饮连锁企业、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以及农村家宴等高风险领域建立食品安全强制责任保险试点。
据媒体报道,2013年8月,山东省政府下发《关于加快全省金融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专门就拓宽保险服务领域、推动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做了安排部署。山东省已有长安责任、太平洋财险、中华财险、人保财险、平安财险五家公司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截至目前,太平洋产险和长安责任保险公司联合开展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业务已累计提供风险保障近2000万元,承保企业涉及食品生产、食品加工、食品流通、餐饮等行业。“有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以后,万一发生事故,保险公司可以预先支付,给予消费者及时赔付,也能有效转移和减少企业的风险损失。”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峰说。
保险业获最强刺激
近期,《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行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把与公众利益关系密切的食品安全等领域作为责任保险发展重点,探索开展强制责任保险试点。食安责任险对消费者而言,一方面,有利于在食品安全事故中得到及时的救治和补偿,维护合法权益;另一方面,食品企业通过保险机构的指导监督,能提升食品安全水平,从而增强人们消费信心、提升消费欲望。
据悉,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成为各方面关注的一个中心,起始于2006年的三鹿奶粉事件。该事件不仅直接使得三鹿集团下属22 家有责任的企业宣告破产,3万多职工失业,因食用有问题奶粉导致泌尿系统出现异常的患儿也有29万多人,中国乳协协调有关责任企业最终出资筹集了总额11.1亿元的婴幼儿奶粉事件赔偿金。因此,在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出台后,事件一发生,保险公司就能够及时为受害者提供赔偿,有效分担企业的经营风险。
有专家认为,目前政策层面力推食品安全责任险立法成为强制险种,可解决其遇冷问题,食品安全强制保险制度的作用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可以保障消费者权益,确保其赔偿请求权能得到落实。其次,可以分散食品生产企业承担的风险。再次,可以减除政府财政负担,也让政府得以将善后工作的重心放在进行救助、惩罚和协助受害人获偿上,而非承担赔偿责任。此外,还可以以保险促进食品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保险监管方面消息称,食品安全责任险有望成为第二个类似于“交强险”的强制险,相关部门也在酝酿将食安险作为强制险进行推广。泰山财险非车险部负责人艾洵飞说:“一旦食品安全责任险被列为强制险,则将成为我国未来几年发展空间最为广阔的险种之一。”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保险保障食品安全,与此同时,食品安全险试点让保险业获最强刺激。此外,黑龙江等省市都开始积极成立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中指出,要研究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这也意味着保险业将迎来全面升级发展的新时期。
保险保障食品安全
2005年2月,在英国最大的食品制造商第一食品公司生产的产品中发现了被欧盟禁用的苏丹红(一号)色素。不到1个月,苏丹红事件席卷中国。
2008年6月28日,位于兰州市的解放军第一医院收治了首例患“肾结石”病症的婴幼儿,据家长们反映,孩子从出生起就一直食用河北石家庄三鹿集团所产的三鹿婴幼儿奶粉。此后,全国陆续报道因食用三鹿乳制品而发生负反应的病例一度达几百例。
2009年1月,“雨润”午餐肉检出瘦肉精称堪比毒奶粉,根据安徽省质监局通报,合肥市腊味思食品有限公司2009年1月19日生产的腊肉、阜阳雨润肉类加工有限公司2009年3月16日生产的午餐肉经抽查发现含有“克伦特罗”(瘦肉精)。
2010年,警方破获一起特大地沟油制售食用油案,一条地沟油黑色产业链浮出水面。公众对地沟油相关管理环节涉及的监管部门存在互相推诿的质疑不绝于耳。
2012年,河北一些企业,用生石灰处理皮革废料,熬制成工业明胶,卖给绍兴新昌一些企业制成药用胶囊,最终流入药品企业,进入患者腹中。经检测,修正药业等9家药厂13个批次药品,所用胶囊重金属铬含量超标。
今年,上海又一例食品安全公共事件——“福喜过期肉”仍在持续发酵中。最新消息表明,上海市公安局已介入对福喜公司的调查,并刑拘多名当事人,食品药品监督局也对22家下游食品流通和快餐连锁企业进行紧急约谈。
目前,我国食品工业快速发展,食品安全事件进入多发期,据不完全统计,过去三年中我国共发生36个重大食品安全热点问题,引发社会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担忧和焦虑。虽然近年来食品安全监管、措施密集出台,但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仍时有发生,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强制参保制度也一直被业内广泛呼吁。
食品安全险试点
食品安全责任险,是指由食品生产、流通领域企业投保,企业及其雇员由于疏忽或过失致使消费者食物中毒、感染食源性疾病或食品中有异物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在保险额度内将由保险公司承担。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主要保障的范围是在保险期间内,因被保险人及其雇员的疏忽或过失导致消费者发生食物中毒或感染其他食源性疾病等食品安全事故。
据了解,目前在我国属于强制保险的仅有“交强险”,食品安全责任险都是企业以“自愿投保”的形式存在,食品安全责任投保率仅在10%左右,且大多数集中在出口食品企业。据业内人士透露,“只有极少数企业选择投保。一方面,许多企业抱有侥幸心理,不愿为投保增加成本。另一发面,当前许多事故发生后,责任主体并没有落在企业主身上而是由政府买单。”因此国内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若企业无力赔偿,最终还需政府买单,造成了“厂家肇事,政府买单,纳税人出钱”的尴尬局面。
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后,我国上海、青海、株洲、张家界、山东、湖南、黑龙江、福建等省市正在研究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并在学校、工地食堂、餐饮连锁企业、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以及农村家宴等高风险领域建立食品安全强制责任保险试点。
据媒体报道,2013年8月,山东省政府下发《关于加快全省金融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专门就拓宽保险服务领域、推动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做了安排部署。山东省已有长安责任、太平洋财险、中华财险、人保财险、平安财险五家公司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截至目前,太平洋产险和长安责任保险公司联合开展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业务已累计提供风险保障近2000万元,承保企业涉及食品生产、食品加工、食品流通、餐饮等行业。“有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以后,万一发生事故,保险公司可以预先支付,给予消费者及时赔付,也能有效转移和减少企业的风险损失。”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峰说。
保险业获最强刺激
近期,《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行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把与公众利益关系密切的食品安全等领域作为责任保险发展重点,探索开展强制责任保险试点。食安责任险对消费者而言,一方面,有利于在食品安全事故中得到及时的救治和补偿,维护合法权益;另一方面,食品企业通过保险机构的指导监督,能提升食品安全水平,从而增强人们消费信心、提升消费欲望。
据悉,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成为各方面关注的一个中心,起始于2006年的三鹿奶粉事件。该事件不仅直接使得三鹿集团下属22 家有责任的企业宣告破产,3万多职工失业,因食用有问题奶粉导致泌尿系统出现异常的患儿也有29万多人,中国乳协协调有关责任企业最终出资筹集了总额11.1亿元的婴幼儿奶粉事件赔偿金。因此,在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出台后,事件一发生,保险公司就能够及时为受害者提供赔偿,有效分担企业的经营风险。
有专家认为,目前政策层面力推食品安全责任险立法成为强制险种,可解决其遇冷问题,食品安全强制保险制度的作用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可以保障消费者权益,确保其赔偿请求权能得到落实。其次,可以分散食品生产企业承担的风险。再次,可以减除政府财政负担,也让政府得以将善后工作的重心放在进行救助、惩罚和协助受害人获偿上,而非承担赔偿责任。此外,还可以以保险促进食品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保险监管方面消息称,食品安全责任险有望成为第二个类似于“交强险”的强制险,相关部门也在酝酿将食安险作为强制险进行推广。泰山财险非车险部负责人艾洵飞说:“一旦食品安全责任险被列为强制险,则将成为我国未来几年发展空间最为广阔的险种之一。”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保险保障食品安全,与此同时,食品安全险试点让保险业获最强刺激。此外,黑龙江等省市都开始积极成立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