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加快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我国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为此政府实施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据报道,近日,《兰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正式发布。
12月17日召开的兰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的《兰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规定,兰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共设12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本规定将从明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选择500元及以上个人缴费的省级政府补贴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
个人缴费每年最低100元最高2000元
根据《实施办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其中,个人每年缴费标准设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财政补贴最高补贴合计可达90元
《办法》指出,有条件的村或社区集体可对参保人员给予补助,纳入公益事业资金筹集范围。省、市、县(区)级财政统一按照实际参保缴费人数给予补贴,对100元至400元档次的,省、市财政分别给予每人每年30元、15元补贴;对选择500元及以上档次的,省、市财政每人每年分别给予60元、30元补贴,县、区财政给予相应的配套补贴。
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组成
《办法》明确,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自该办法实施之日起,已年满60周岁及以上人员,为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有户籍的老年人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政府为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支付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已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按规定领取养老金且年满60周岁的农村居民,继续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未满60周岁的,继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合并管理,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规定享受政府补贴及相关待遇。
那么养老金究竟是按照怎样的标准核发?根据规定,个人退休后每月所领取的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两部分组成,具体核算办法为: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2×累计缴费年限×1%;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规定为139)。
特困群体由县区政府按最低缴费档代缴
《办法》要求,对城乡居民中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五保户缴费特困群体,由县、区政府按照最低缴费档次100元为其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对城乡居民中计划生育“两户”家庭,由县、区政府按照最低缴费档次100元为其代缴30元养老保险费。政府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按国家规定计息。同时建立待遇领取人员丧葬补助金制度,补助标准为中央和省级12个月基础养老金之和。办法还将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范围,合并发放。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知,近日,《实施办法》正式发布。根据《实施办法》,兰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共设12个档次,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档次缴费。此外,《办法》明确,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