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自2009年建立起统筹城乡一体化的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以来,全市已有110余万城乡居民参加养老保险 。作为惠民利民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参保者可享受以下六大利好:
制度量身定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是为了满足城镇未从业人员和广大农民参加养老保险需要而专门制定的,它不仅让广大居民参得了保、缴得起费,而且能够保障他们晚年的基本生活,体现了制度的普惠性、灵活性和保障性。
缴费宽松灵活。为降低广大居民的参保成本,减轻缴费负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行按年缴费,即一年只需缴纳一次养老保险费。同时,为最大限度地提供方便,参保居民全年可随时进行缴费。
标准个人自选。考虑到广大居民的缴费需求不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共设了10个缴费档次,最低每年缴费600元,最高每年缴费3300元。广大居民可以结合自身的实际,自主选择每年的缴费标准。
参保全程补贴。对于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无论是参保缴费阶段,还是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期间,政府从始至终都给予补贴,即“个人一朝参保、政府补贴终身”,这也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显著的特点。
待遇定期调整。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年满60周岁后,每月发给基本养老金。为使广大居民能够分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不断提高他们的晚年生活水平,政府将对广大居民领取的养老金定期进行调整。
账户可以继承。每一名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都有属于自己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全部计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不仅归参保居民个人所有,而且其配偶或子女可以依法继承。
慧择提示:在参加天津市城乡一体化居民养老保险后,参保人将能够享受缴费宽松灵活、标准个人自选、参保全程补贴等利好政策。如果市民想要获得更全面的保障,最好投保一些合适的商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