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为了留住中高级人才,全国首创了企业人才集合年金。这是当地人力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针对中小企业创新年金制度
“企业年金原来叫‘补充养老保险’,后来为了与国际接轨,更名为企业年金,是企业和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海宁市人力社保局副局长裘国贤说,海宁的创新在于,主要针对中小企业中,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证书的技能人员以及企业需要的其他人才,所以叫企业人才集合年金。
从全国来看,参加企业年金的企业一般以国企、大企业居多。因为企业参加企业年金的门槛不低,需要满足“全员参保,足额缴费”等要求,手续也比较繁琐,让很多中小民营企业只能望而兴叹。
海宁市企业人才集合年金计划,由海宁市人社局牵头,搭建了一个“以海宁市博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统一接受企业委托,由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受托管理运作,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受托管理账户”的平台。
企业要参加人才集合年金,只需要向海宁市人力社保局提出申请,备齐相关资料,经审核通过后,企业根据《企业年金管理平台企业年金方案》制定并民主决议通过本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随后,企业向博才公司提交加入申请材料,经公司审核后,双方签署加入平台协议。之后,便可建立企业账户,建立员工账户,开通企业网上服务系统,进行日常运作。
助力县城企业留住核心人才
在裘国贤看来,海宁实施企业人才集合年金的主要目的是帮助当地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留住核心人才。以一个非国有企业职工张某为例,25周岁参加工作,60周岁退休,税前工资5000元/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企业缴费1000元/月,个人缴费400元/月;企业设立企业年金,企业缴费400元/月,个人缴费100元/月。等张某60岁退休时,他可以领取2958.6元/月(基本养老金)+1914.96元/月(企业年金)=4873.56元/月(养老金)。(企业年金按领取20年计算)
为了进一步发挥人才集合年金对企业留用人才的作用,海宁市在企业人才集合年金方案中对权益归属做了规定,如职工在本企业工作年限满3年及以上,单位缴费部分才能全部归属职工个人,成了企业留住人才的利器。
政府减税鼓励推广企业年金
根据《海宁市企业各类人才参加企业年金试行办法》规定,企业参加人才集合年金,企业所得税可在不超过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5%标准以内部分扣除。参加人才集合年金的个人所得税采用递延纳税方式,即在缴费、投资环节暂不征税,在年金领取环节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不过,实施效果并不是很理想。裘国贤表示,目前还没有企业正式实施。企业为什么不积极参与呢?对此政策,海宁开发区一企业主表达了自己的看法。“企业年金看起来很美好,但是,仅仅依靠这一点小恩小惠想留住真正的人才,真的很难。对大多数员工来说,更多看重的还是眼前利益,有多少企业的年轻人会考虑退休后呀!”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海宁首创企业人才集合年金,将重点针对中小企业创新年金制度,从而进一步留住更多核心人才。此外,海宁市政府通过减税政策来鼓励推广企业年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