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获悉的一组内部数据也显示出这一制度的惠民性。自2012年8月正式启动以来,全国绝大多数省区市都已出台大病保险实施方案。截至今年三季度,共有13家保险公司在全国27个省373个统筹地区开展大病保险,覆盖城乡居民6.5亿人。参保群众的保障水平普遍提高了10至15个百分点,尤其是部分罹患恶性疾病群众的大病报销水平远远超过基本医保报销水平。
不过,在实际经办过程中,也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既有多年来形成的潜规则,也有一些新问题。业内人士透露称,大病保险的保费从基本医保基金中划拨,各项政策明确,多数保险机构积极踊跃地参与其中。但由于涉及一些利益格局调整,有的地方相关部门设置了较为苛刻的承保条件,使之缺乏可持续性;有的地方出现保费资金划拨不及时,医保信息对接不畅等。
当然,保险公司也需从自身角度找原因。从笔者了解到的情况来看,整体而言,保险行业对承接大病保险准备上仍显不足。首先是经营理念落后,对大病保险业务环节、影响因素、风险管理的复杂性认识不足,多数公司仍然以保费和市场规模作为考核指标,粗放经营;其次是专业基础薄弱,多数公司机构网络不足,内部管理制度缺失,仓促上阵。
这也直接导致一些违规行为浮出水面。业内人士透露说,常见的潜规则是大病保险投标过程不合规,不计成本报价,进行恶意价格竞争,弄虚作假套取费用。与此同时,一些新问题也开始出现,如费用分摊不合理,用商业保险费用为承办大病保险进行利益输送以及贴补大病保险费用不足等。
事实上,从大病保险制度建立之初,保监会就明确了严格监管的主基调,制定了最为严格的监管制度。据业内人士透露,面对新出现的一些问题,监管部门也同样是采劝零容忍”态度,一场监管风暴即将来袭。“为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保监会将对大病保险持续展开地毯式现场检查,保持高压态势,预计近五年内每年都要开展一次全面系统的检查。”
据笔者了解,此次检查的目的是:摸清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业务存在的问题及分析成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与措施,堵塞漏洞,使承办保险机构不能违规;通过连续几年大强度、高频率的现场检查,严厉查处违规的承办机构与责任人,保持高压态势,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让承办保险公司不敢违规; 通过现场检查,完善政策体系,健全规章制度,优化实施方案,推动大病保险可持续发展,使承办保险机构不想违规。
慧择提示:大病报销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有助于改善我国的医疗环境,减轻患者看病的压力,推动我国医疗事业的进步。社会大病报销金额有限,人们应该在购买医保的基础上购买一份商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