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弥补学费和生活费的不足,许多留学生利用课余时间打工,据调查,留学生10人中有7人打工(JASSO调查)。但由于留学生的在留资格为“留学”或“就学”,原则上禁止工作,因此若要打工的话,必须到当地入国管理局申请“资格外活动许可”。
要打工必须申请获得“资格外活动许可”
到入国管理局办理申请时需提交以下4份材料:资格外活动许可申请书(在入国管理局窗口领取)、护照(只需出示即可)、外国人登录证(明书)(复印件)、副申书(由学校开具)。该申请可免费办理。
关于打工时间,有以下限制,必须注意遵守:
大学、大学院和与此相当的机构的正式学生、高等专门学校及专修学校专业课程的留学生每周28小时以内;
放长假期间(如暑假等)为每天8小时以内;
以旁听为主的研修生和旁听生每周14小时以内;
放长假期间(如暑假等)为每天8小时以内;
就学生每天4小时以内;
严禁在与娱乐场所有关的行业打工。即使是洗盘子或清洁工,也禁止在以下场所工作。例如:酒吧或歌舞娱乐餐厅等陪侍行业、弹子球店、麻将店等,因此必须严加注意。
获得打工机会的途径
通过各校的学生生活科等部门介绍
参考打工信息杂志或报纸的招工广告栏
通过公共职业安定所(Hello Wo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