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同时《条例》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只购买交强险,保险费为950元。交强险只赔付事故中第三方(受伤害一方),自己的车损或其他损失需自己承担。约有5%的车主选择此类型组合。如果选择这个投保方案,只能得到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的保障,其中人员伤亡最高赔付11万元,住院医疗1万元,财产损失2000元。因为大量交通事故一般都只涉及车辆或财产损失,而交强险的分项赔偿限额只有2000元,车主无责的情况下赔偿限额只有100元,这么低的赔偿限额对涉及车辆或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补偿是远远不够的,因此,保险专家一般不建议选择此项。
慧择提示:根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因此,只要是私家车的拥有者,都需要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另外,仅仅投保交强险保障是不足的,因此,车主最好还要附加商业车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