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意:
1. 丹麦在中国的使领馆有:北京大使馆,上海领事馆。
2. 上海领事馆接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地区的签证申请,其它地区的签证申请可致电或传真到领事馆进行咨询。
北京大使馆的地址:
北京市三里屯东五街一号 邮编:100600
电话:0101-65322431
上海领事馆的地址:
上海市淮海中路1375号启华大厦6A 邮编:200031
电话:021-64304291
3. 签证时间:二周。
短期签证要求(90天以上)
长期签证要求(90天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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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解答
签证申请表
短期和签证要求(90天以内)
商务签证
每位申请人应填写二张黄色申请表并贴上两张近照。签证表必须完整及正确地填写。申请人亲自签名并对所填内容负全责。除此之外请准备如下文件(已翻译成英语的):
-丹麦公司的邀请信(同时丹麦公司还需直接发个传真邀请到本领馆)
-中方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或驻华代表处登记证原件
-由中方公司或驻华代表处负责人签署并盖章的派遣信
-护照复印件
邀请信或者派遣信中有一方须注明此次旅行的费用承担。如果没有什么问题本领馆至少需3-5个工作日来处理签证申请。
过境签证
每位申请人应填写二张黄色时刻表并贴上二张近照。签证表必须完整及正确地填写。申请人亲自签名并对所填内容负全责。除此之外请准备如下文件:
-目的地国家的有效签证(必须是自然过境国家)
-机票
-护照复印件
如果没有什么问题,本领馆需3-5个工作日来处理签证申请。
长期签证要求(90天以上)
探亲/访友签证
每位申请人应填写二张黄色时刻表并贴上二张近照。签证表必须完整及正确地填写。申请人亲自签名并对所填内容负全责。除此之外请准备如睛文件:
-丹麦邀请人的邀请信(如果邀请人承担旅行费用请在邀请信中说明)
-邀请人的居留身份(可以是护照,或有效的丹麦签证,或长期居留证的复印件)
-邀请人的工作情况(雇主声明,或者他/她所拥有的饭店/公司的工商登记等等)
-邀请人的银行证明
-关系证明(如说明邀请人及申请人之间关系的公证。公证书在被交进本领馆之前须到省级外办认证。)
-申请人的工作情况(单位证明等等)
-如果申请人自己负担费用,须出示银行证明
-护照复印件
通常在收齐所有文件之后本领馆会把申请转给丹麦移民局。移民局需要4-6星期左右来作出决定。一旦有结果本领馆会通知申请人。
注:申请表上如有填错情况,请勿使用修正液,可以用笔将错误划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