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辽宁省锦州市人民政府召开市长专题办公会议,决定为全市80周岁以上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责成中国人寿锦州市分公司承办此项保险,这是中国人寿锦州市分公司为学生、女性、农民等群体之后为弱势群体编织的又一张保障“安全网”。
按照国际通行标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老人称为“失能老人”。“关爱失能老人、共享生命尊严”大型公益项目,是由国家民政部、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启动的以关爱失能老人为主题的老年希望工程。锦州市人民政府对这一“向上、向善工程”高度重视,通过这一项目的实施,体现对全市老年人的尊重和关爱。
目前锦州市80周岁及以上失能老人超过2.74万人,生活在2.68万个家庭中。锦州市从慈善捐款中支付每人20元意外险保费,在中国人寿锦州市分公司投保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被保险人出险后,中国人寿按医疗费的90%赔付,骨折最高赔付2万元,其他意外伤害最高赔付2000元。
锦州市民政局将落实市政府决定,组织各县(市)区民政局在规定时间内对80周岁及以上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进行逐户逐人登记,交由中国人寿锦州市分公司承保。
慧择提示:中国人寿锦州市分公司护佑全市失能老人,将承包锦州市失能老人的意外险。在投保该项保险时,锦州市支付每人20元保费,将能够更好地保障失能老人的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