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费改方案即将揭盅
进入实操阶段的商业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正迎来“收官”节点。获悉,涉及费率浮动系数、产品创新监管等方面的细则已进入最后调整阶段。以车型定价为基础、以费率和条款为主线的改革方案将于近日公布。
“牵一发而动全身。”多位保险公司人士对于即将出台的车险费改方案作出类似评价。某大型保险公司战略部门负责人表示,车险已占到财险业务总量的70%左右,通过改革推进车险费率市场化,对于财险未来的发展走向将起到重要作用。
了解到,车险费改方案拟将商业车险费率分为基准纯风险保费、基准附加费用、费率调整系数三个部分计算,并明确将给车险公司定价自主权,推进条款通俗化、标准化,鼓励积极开发商业车险创新型条款。此前,在费率方面,保监会牵头组织测算纯保费,拟作为商业车险定价基础,费率浮动系数在原来基础上作出调整,引入车系系数、渠道系数、自主核保系数,保留并优化无赔款优待系数,附加费用率按照35%标准划线,逐步扩大财险公司费率厘定自主权。
有消息称,改革初期,有关部门将按保费水平整体不变的原则,将行业基准纯风险费率表转化成按具体车型查找费率的形式,统一行业车型数据库,随后再逐步推进车型基准纯风险费率表贴近各车型风险的实际水平。
目前,车险业务亏损已成为制约财险行业发展的因素。原来,保险公司通过手续费等环节的调整来争抢市场资源和份额,已有先发优势的大公司和后发的中小型公司之间由此产生恶性竞争的苗头。改革方案出台后,将为有车险业务的公司开拓市场、规范服务提供机遇。
两极分化或加剧
在车险费改的预期影响上,多位保险公司人士认为,多方面的影响将使行业格局发生明显变化。
某保险公司车险业务部门人士表示,方案出台后,车险盈利空间或进一步收窄。示范条款整体上扩大了保险公司的责任范围,可能导致赔付成本上升;从费率看,新费率方案浮动区间较大,整体保费充足性可能会下降。同时,自主定价将逐步成为车险经营与竞争的主要变量。在新定价体系下,车险产品同质化、费率统一化被打破后,行业竞争模式也需要作出变化,这给保险公司的定价能力提出挑战。
车险行业或出现两极分化加剧的局面。大型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已有的资源和渠道积累,继续推动业务和经营效益增长,而中小型保险公司则可能面临严峻的发展形势。“这就要求保险公司提升竞争层次,改变现有的低层次竞争方式,在有实力的公司依靠自主定价放大优势的同时,车险精细化管理能力将成为各公司构筑核心竞争力的焦点。”上述人士表示。
有行业分析人士认为,车险费改短期内对行业的冲击可能并不明显。继国内汽车“零整比”报告两次公开发布后,更多的“零整比”数据核算正在进行中,市场上车辆全部零配件的价格之和与整车销售价格的比值将成为车险费改的配合因素。
偿二代改革则是另一个影响因素。中国人寿相关人士表示,偿二代框架下,车险业务风险计量回归正常,将催化车险市场竞争:“车险业务最低资本要求低于其他险种,更低于现行的偿付能力要求。同时,根据偿二代对保费风险最低资本的超额累退设计,大型主体将有动力继续保持和扩大其车险业务规模。”
争议附加费率划线35%
“以机动车为主的车险结构类型中,雨雪天气后,尤其是冬季第一场雪后,车辆赔付率马上明显上升,而保费、准备金的提取都是一年中各个月份均匀分布的,短期内事故量增加会使计量因子形成波动,在11月和12月表现尤为明显。”前述车险业务人士对表示。“车险的未决赔案往往会采用预期赔付率加以处理,或用流量三角形做信息测算,这样会产生路径依赖和周期性波动,同时没有特别的办法能将其修匀,因为它受天气影响很大,与风险本身和市场特征都有关系。费改方案作出进一步的明确后,这方面保险公司在计量中将更加注意。”
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保险业内人士就“附加费用率不得低于35%”的提法存在争议。有大型保险公司人士认为,保监会要求各家公司上报的费用率不得低于35%的费用下限,35%的费率是在原则上出于审慎考虑所约定的费用率下限,为了不使费率出现过大波动,维护市场整体稳定、防范恶性竞争的意图明显。但成熟的保险公司因为已有规模效应和存量客户,运营成本将低于市场上新进保险公司,从而导致实际上的市场不公。
有业内专家表示,35%划线实际上“没有意义”:“市场价格是交易选择的结果,其中的风险是没法分担的。有实力的公司还是有各种渠道来展示优势。从消费者角度来看,如果把附加费用率定得过高,可能会在舆论上不被支持。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态度审慎,但在费率上没有完全放开。”上述创新业务部门人士认为,“从经营角度看,车险价格的厘定仍然非常粗放,保险公司最终赚的是大约三分之一的优质客户的钱,来补贴服务其他客户造成的亏损缺口。方案落地后,对不同类型的客户细分,将会产生明显的价格变化。”
慧择提示:商业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即将于近日揭盅,改革的基础是车型定价,主线为费率和条款。但是在车险费改中,行业格局两极分化或将进一步加剧,市场对附加费率划线35%还存在一定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