酝酿了长达21年的存款保险制度终于破局。昨日,《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通过中国政府网、央行官网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30天。根据意见稿,存款保险将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但央行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根据经济发展、金融风险状况等进行调整。
存款保险,存款银行交纳保费形成存款保险基金,当个别银行经营出现问题时,使用存款保险基金依照规定对存款人进行及时偿付。央行表示,存款保险制度是保护存款人利益的重要制度安排,是金融安全网的基本组成要素。
考虑到中国居民储蓄倾向较高,储蓄很大程度上承担着社会保障功能,意见稿将偿付限额设为50万元人民币,约为2013年中国人均GDP的12倍,远高于国际一般水平。据测算,偿付限额设为50万元,能够为99.62%的存款人(包括各类企业)提供100%全额保护。这意味着绝大多数存款人的存款能够得到全额保障,不会受到损失。
根据草案,存款保险制度将覆盖所有存款类金融机构,包括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商业银行(含外资法人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等,符合条件的所有存款类金融机构都应当参加存款保险。
此外,投保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设立的分支机构,以及外国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不适用前款规定。预计存款保险制度将于明年推出。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存款保险制度正在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存款保险制度建立以后,将覆盖所有存款类金融机构,进一步保障储户存款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