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有效护照的中国公民,不论因公或因私出国,除了前往同中国签订有互免签证协议的国家外,事先均须获得前往国家的签证(包括荷兰在内的大多数国家)。签证一般做在护照上,和护照同时使用。未建交国,通常将签证做在另纸上,称为另纸签证,与护照同时使用。
种类
签证的种类很多。世界各国签发给外国人的入境签证,一般可分为外交签证、公务签证和普通签证。有的国家还有礼遇、旅游、非移民及移民签证。根据入出境情况还分别发给入境签证、入出境签证,出入境签证或过境签证。出境签证,只许出境;入境签证即准许持证入境,如需出境,须再申办出境签证;出入境签证,可以出境,也可以再入境;入出境签证,可以入境,也可以出境;多次入出境签证,在证件有效期内可多次入出境;过境签证,只许在限定时间内在指定的入出境口岸经过国境,一般不得前往其它地区。有的国家还根据入境事由把签证分为探亲签证、留学生签证、定居签证、工作签证、旅游签证明等。
来荷兰留学需办理留学签证,探亲需办理探亲签证,须到北京、上海等地荷兰驻中国大使馆或领事馆申办。
有效期、有效次数
各国颁发护照和签证的机关,对不同的签证,规定不同的有效期限。签证的有效期不得超过护照的有效期。签证的有效期一般为1个月、3个月、半年或1年以上,也有的签证有效期不足1个月;过境签证的有效期一般较短,大多在1周以内。持证人必须在签证明规定的期间内入、出或过境。签证过期,必须重新申办。
签证除了有一定的有效期限外,还规定有效次数。一次有效是指该签证使用一次后即失效。
赴荷兰的探亲签证有效期为三个月。赴荷兰的留学签证只有几个月的有效期,来荷后须在几天内前往所在地主管政府登记、注册,而后等待通知去警察部门办理(学生)居留卡。
自费赴荷兰留学签证的办理办法
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在取得公安机关核发的护照和出境登记卡后,可前往荷兰驻中国使、领馆办理入境签证。需向荷兰驻中国使、领馆提供下列材料及有关证件:申请表、护照及出境登记卡、公证(出生、无犯罪,结婚公证)、学历证书及在校成绩单、学校入取通知书或相应证明、经济担保书(或银行存款证明或外国有关机构提供的经济资助证明函件、照片以及体格健康检查表等,事先可向使、领馆索取相关说明及申请表。
接到申请后,使、领馆官员将与申请人面谈。而后,签证的办理时间需要三至八个月,如果申请人材料齐全、符合要求,一般情况下是可以获得签证的。目前荷兰方面正着手改革相应制度、加快处理速度,以达到三个月内完成相应工作的水平。
荷 兰 王 国 大 使 馆
北 京 亮 马 河 南 路 4号
邮 编 : 100600
电 话 : (010)65321131
传 真 : (010)65324689
荷 兰 驻 上 海 总 领 事 馆
上 海 市 仙 霞 路 88号 太 阳 广 场 东 楼 4层
邮 编 : 200040
电 话 : (021)62099076
传 真 : (021)62099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