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意外险如何理赔之保险责任
综合意外险的保险责任一般涵盖意外身故、意外残疾、意外医疗、住院津贴等保障,各保险责任具体诠释如下:
1、意外身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意外身故保险金是全额给付。
2、意外残疾: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废时,保险人按残疾程度大小分级给付残废保险金。意外残疾是按比例给付,最高给付以身故给付为限。
3、意外医疗: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付。意外医疗给付规定有最高限额,且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
4、住院津贴: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综合意外险如何理赔之理赔条件
意外伤害必须符合以下要件:
1、外来因素造成的,是指由于被保险人身体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如车 祸、被歹徒袭击、溺水、食物中毒等。
2、突发的,指在瞬间造成的事故,没有较长的过程,如落水、触电、跌落等。而职业病是由于伤害逐步形成的,而且是可以预见和预防的,故不属于意外事故。
3、意外发生的,指被保险人未预料到和非本意的事故,如飞机坠毁等,另有一些事故虽然可以预见或避免,但由于无法抗拒或履行职责不得回避,也应列入“意外”范围,如轮船着大火被迫跳海逃生,见义勇为与歹徒搏斗而负伤等。
4、非疾病的,疾病所致伤害,虽不是本人事先所能预料的,但它是人体自身产生的结果,不属于意外事故。如脑溢血发作不省人事。
5、身体受到伤害,意外伤害的对象必须是被保险人的身体所属部位,且伤害事实成立,如:虽触电但未伤及身体,则属伤害事实不成立。
慧择提示:以上便是对“综合意外险如何理赔”问题的解答,您可以根据理赔的条件,到保险公司进行申请理赔。此外,在进行理赔时,消费者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注意理赔流程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