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失业保险费率是指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在其支出或收入中所占的比例,费率是决定失业保险制度承受能力的关键因素。据报道,近日,西安市阶段性下浮失业保险费率。
近日,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联合出台《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对失业保险费率进行阶段性下浮,期限为2014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在费率下浮执行期限内,新参保单位统一按下浮后费率标准缴费。
据悉,失业保险费率由原来的3%下浮至1.5%,其中,单位失业保险费率由2%下调为1%,个人保险费率由1%下调为0.5%;失业保险费率调整后,参保职工究竟能够享受到多少实惠?经宁陕县社保经办中心相关工作人员测算后确定,其中,以安康市统计局公布的安康市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2754元的60%为最低缴费基数作为参照值计算,调整后宁陕县参保职工个人今年可以少交64.14元,而企业可以少交128.28元,且不影响日后待遇。
2014年7月1日前已缴纳2014年全年失业保险的单位,多缴纳的部分可以冲抵下年度的失业保险费。
慧择提示:自2014年7月1日起,西安市对失业保险费率进行阶段性下浮,期限为2014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据悉,失业保险费率由原来的3%下浮至1.5%,其中,单位失业保险费率由2%下调为1%,个人保险费率由1%下调为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