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李小姐发来一个保险代理人给自己设计的保险方案,请问:花4000多元买一份60万元的大病保险,是不是真的划算?
具体案例
李小姐:35岁,女性,要求设计一份保额约为60万元的大病保险,能够解决因为大病而产生的支出;
保险代理人为其提供的方案:
保费:4000多元;
保障范围:一、住院费用的年报销额度:60万元(即每年的住院费用报销上限60万元),包括床位膳食费2000元/天,手术费、药品费、杂项费,总额度60万元,并且包括进口药、进口器械、和自费药在60万以内100%报销;
二、指定门诊的费用报销,额度12万元,包括住院前后的门急诊,门诊手术,放化疗、透析及肾移植后抗排异治疗门诊费用报销,并且包括进口药和自费药在12万元以内100%报销;
三、在保单有效期内,可以续保至80岁,在此期间内,住院费用及门急诊费用累计最高额度为4倍基本保额,即总报销60万元×4倍=240万元。
猫友看完这个方案,觉得性价比相当高,因为她听说在目前的市场上,购买一份保额达到60万元的重疾类保险,起码每年要支付将近2万元的保费。而上述方案的保费只需要4000多元,简直就是捡到了便宜。但事实是否如此呢?
要区分“实报实销”和“一次性领取”
笔者请来平安寿险的专家对这份保单进行了诊断。对于这份保单,平安专家指出了一个性质上的区分,这份代理人设计的大病保险实质上是一份医疗保险,而不是一份重疾保险。由于产品的根本性质不同,虽然看起来都是能解决因为生了大病或重疾而产生的医疗费用,但投保的目的和使用也完全不同。
在这个案例中,医疗保险就是消费者依一定数额交纳保险金,遇到重大疾病时,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一定数额的医疗费用。而重疾险,则是指由保险公司经办的以特定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等为保险对象,当被保人患有上述疾病时,由保险公司对所花医疗费用给予适当补偿的商业保险行为。
如果撇开专业术语说人话,就是医疗保险是发生住院后个人先垫付费用,花出去多少就理赔多少,也即实报实销型。重疾险则是一次性给一大笔钱,由被保险人自行安排使用,手术后如果钱还没用完,剩下的钱可以用于康复消费或缓解各种经济压力。
具体案例分析
现在我们就以一名35岁的女性,分别购买了保额为60万元的医疗险和重疾险为例。
情况一:假设其不幸得了某重病,并且此重疾是该保险合同涵盖的指定重疾(如果不是指定重疾,则会出现无法赔付的情况),治疗、住院、用药的费用加起来需要60万元,那么这两种险种在最后使用的结果上差别不大,主要区别就是医疗险是一边花钱一边报销,用多少领多少钱,直至达到60万元;而重疾险则是在该重疾确诊之后一次性赔付,领完钱后该治疗该住院该花钱就花。
情况二:如果这一重病治疗、住院、用药的费用加起来只需要20万元,甚至更少,那么差异性就比较明显。如果此时购买的是医疗险,那么患者只能拿到20万元,因为花多少只能报销多少。按照李小姐提供的保险方案,合同此时仍有效。
而此时如购买的是重疾险,则一次性赔付60万元。治疗用了20万元,剩下的40万元不仅可以用于康复修养,还可以照顾家庭经济情况。大病“三分治七分养”的特点,这个时候就有优势了。但值得注意的是,在保险公司成功赔付之后,合同也随之终止。
医疗和重疾应该打“组合拳”
那是不是说,重疾险就一定比医疗险好呢?这也是一个错误理解。实际上,两者一个是社保医疗的补充,另一个是重大疾病的救治。而且,重疾险也有其不承保的范围,重疾在保险行业是一个法律概念,有严格的病种限定,也就是说,并不是所有的大病都属于重疾。
但从根本上来说,这两种产品的定位和用途完全不一样,两者不存在同类比较的情况,而是属于保障互补的不同险种。因此建议消费者可以将两者做成组合,既享受日常门诊住院用药的报销福利,又能领到一笔钱用于康复治疗。
实际上,保险的购买是有规律和顺序可行。一般情况下,首先要买的保单应当是保障型的,即意外险、健康医疗险,重疾险,然后才是考虑带分红性质的寿险、养老年金险,最后才是强调投资功能的投资连结保险。在上述猫友的诉求中,平安的专家认为,可以设计一个医疗与重疾的组合。首先在医疗险上,60万元的治疗费有点偏高,可以适当降低,比如包括床位膳食费2000元/天可以适当降低一下,住院费用及门急诊费用累计最高额度为240万元的情况,也非常少见。在购买了医疗险的情况,可以再补充部分重疾。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消费者在投保大病保险时,要区分“实报实销”和“一次性领取”,而且,医疗和重疾应该打“组合拳”。此外,选购一份适合的大病保险,将有利于提高消费者的生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