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明确了“新国十条”的具体落实措施及时间点。据悉,按照 《意见》,今年年底,将实现全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全覆盖。
山西省将大力发展各类医疗、疾病、失能收入损失和长期护理等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业务,支持保险机构提供与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相结合的疾病预防、健康维护、慢性病管理等健康管理服务,鼓励保险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建立健康管理体检中心,同时,支持保险机构运用股权投资、战略合作等方式参与公立医院改制。
按照意见,山西省将在公共服务领域引入保险机制。政府通过运用保险机制和利用保险机构,改进公共服务,降低公共服务运行成本,提高社会管理效率。同时,鼓励各级政府以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保险机构开展各类养老、医疗保险经办服务。尤其是支持保险机构做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工作,2014年底实现全省全覆盖;完善政策性亏损补偿机制和经营盈余分配机制,提高统筹层次,促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健康发展。
据悉,山西省将借鉴有关省市先进做法,完善保险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奖励机制。同时,创造条件,组建山西省人寿保险法人机构,支持保险公司在山西科技创新城设立分支机构,对保险监管基础设施建设予以支持。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山西省出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新政策。此外,山西省公共服务领域将引入保险机制,进一步提升山西省社会保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