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务考察居留许可。持商务签证者入境后因商务需要,可向移民局申请延长停留期。获得该许可者在有效期内可多次出入境、居留和经商,有效期一般为半年。
(2)投资工作居留许可。外国人投资斐济资金达到一定额度(100万斐元)时可申请此类居留许可,有效期最长可达7年。获此类居留许可者在有效期内可多次出入境。在斐住满5年后有资格依法申请永久居留许可或入籍。
(3)工作许可。斐济的公司或雇主按合同从国外聘用的雇员和专业特长人员一般可获得有效期3年的工作许可。期满后,若用人单位或雇主向移民局说明其留任的必要性方可获得延期。
(4)留学居留许可。移民局根据大专院校的录取通知书为外国留学生签发的留学许可,有效期与学习年数相同并可根据需要延期。
(5)永久居留许可。根据法律规定,在斐济出生者、配偶是斐济公民者、父母一方是斐济公民的未成年人以及在斐济合法居住超过7年者,均可申请永久居留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