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统计局《关于公布2013年贵州省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4〕7号)、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贵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筑人社通〔2014〕129号)文件精神,2013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3786元,月平均工资为3648.83元。现根据相关规定,对2014年度贵阳市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标准进行调整,请遵照执行。
一、单位参保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单位缴费基数统一为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单位工资总额低于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或难以核定工资总额的,以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缴费基数。工资总额高于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部分,按规定补收。
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为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低于2013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的以1459.53元为缴费基数,超过300%的以10946.49元为缴费基数;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在2013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至300%之间的,以实际工资额为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新缴费基数从2014年1月起执行。需要对缴费基数进行补差的,从2014年7月起,对养老保险差额基数部分一次性补收。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新缴费基数从2014年7月起执行。
二、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一)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1459.53元,最高缴费基数为10946.49元。
(二)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3648.83元。
(三)灵活就业人员(个人)2014年7月19日前可到贵阳银行申请调整缴费基数,并按新缴费基数标准一次性预存7个月的养老保险费和7月份的医疗保险费。7月20日贵阳银行对灵活就业人员(个人)2014年1-7月的养老保险费和7月份的医疗保险费一次性进行扣缴。未到贵阳银行申请变更缴费基数,且原缴费基数在1459.53-10946.49之间的,仍按原缴费基数缴费。
三、社会保险待遇
2014年1月至6月期间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需按2013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重新计算养老保险待遇;灵活就业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重算由社保经办机构直接办理,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重算由参保企业填写《岗平调整养老保险待遇重算申报表》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2014年贵阳市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标准进行了一些调整。目前,贵阳市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养老保险最高缴费基数为10946.49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3648.8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