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新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目前依旧处于征求意见稿阶段,但是在不少公募基金业内人士看来,新的征求意见稿已经表明监管层的开放方向以及监管态度。
2012年开始,中国的资管行业步入大繁荣时期,但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三类机构在市场准入、投资范围、业务规范、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存在较大差异,且普遍管制较多,不同程度上抑制了资管业务的创新发展,也不利于对三类机构实施统一的功能监管。9月12日在郑州召开的“资产管理业务座谈会”上,证监会[微博]向参会机构下发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
此前,该三类机构开展资管业务,分别适用《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下称《试点办法》)、《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等规章及配套规则。而今后,各类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开展资管业务均可适用统一的业务规则,而现行分散的相关业务规则同时废止。
慧择提示:随着投资范围的进一步放开,不少业内人士都认为未来的专户业务将一改之前的类似同业竞争状态,根据各家公司资源优势的差异化竞争时代即将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