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保监会披露,2013年交强险赔偿责任限额共计178287亿元,处理交通事故赔案2253万件,垫付抢救费用案件22万件。与此同时,按照《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要求,保监会积极督促各保险公司足额提取和缴纳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2013年共提取救助基金20亿元,累计提取78亿元。
然而,就在服务社会、保障民生的功能逐步发挥的同时,交强险地区严重失衡的问题也日益突出,且明显表现出“劫贫济富”态势。据统计,近5年共有18个地区出现累计承保亏损,10个地区综合成本率甚至超过115%。前六大亏损地区分别为上海、宁波、浙江、安徽、江苏和重庆,综合成本率分别高达138.3%、137.3%、135.8%、134.5%、129.3%、125.2%,经营利润率分别为-36.5%、-36.8%、-34.3%、-32.6%、-27.4%、-23.6%。此外,前六大亏损地区近5年交强险保费收入合计1036亿元,仅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21.3%,但同期合计承保亏损却高达317亿元,占交强险总承保亏损的82%。
“从统计结果来看,交强险亏损严重的地区往往是经济较发达的东部和中部地区,拿综合赔付率最高的上海与最低的西藏相比,前者是后者的2.8倍。”对于综合赔付率差别过大的问题,张鸣飞告诉笔者,各地人伤赔偿标准差异过大是导致交强险地区严重失衡的一个重要原因。据了解,人均可支配收入是确定各地人伤赔偿标准的重要参数,从2013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看,上海排名最高,高达43851元,而最低的甘肃只有18965元;从2013年各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看,排名第一的上海高达19208元,排名最后的甘肃只有5108元。
交强险累计承保亏损443亿元
除业务规模继续扩大、投保率继续提升外,交强险2013年实现盈亏基本平衡的一个重要原因为综合赔付率的下降。据统计,交强险综合赔付率从2008年的68.6%上升至2009年的78.0%,2010年达到82.3%的最高值,2012年开始下降至77.6%,2013年进一步降至73.0%。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交强险工作组专家张鸣飞说,承保结构的变化是交强险综合赔付率下降的一个重要原因。随着汽车的进一步普及,出险率高、案均赔款较低的家用车占比进一步上升,2013年的占比较2012年上升3.6个百分点,而重大交通事故较多、案均赔款高的营业车辆占比则下降了1.7个百分点。与此同时,外部司法环境的改善也进一步降低了交强险的综合赔付率。2012年底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司法实践进行规范,明确了保险公司的诉讼地位、医保外医药费用的承担范围,同时对人身、财产损失以及交强险赔偿限额的适用范围进行了规范,这些都对地方法院审理相关案件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
尽管综合赔付率下降,交强险承保亏损的态势并未好转。据统计,自2006年开办以来,交强险累计承保亏损依旧高达443亿元,平均综合成本率为107.9%,累计经营亏损254亿元,平均利润率为-4.6%。即使从2008年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调整以后的情况来看,交强险近年来的累计经营亏损亦高达243亿元。2013年交强险的承保亏损为43亿元,综合成本率103.6%。
另据张鸣飞介绍,交强险在2013年之所以能够实现2亿元经营盈利、是受益于保险业资金运用改革、投资渠道拓宽等政策红利的释放,使得保险业当年的投资收益率明显高于2011年和2012年,分摊的投资收益达到45亿元,弥补了当年的承保亏损。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交强险地区严重失衡问题逐渐显现,10省份综合成本率超115%。此外,2006年开办以来,交强险累计承保亏损依旧高达44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