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临沂市委、市政府关于保障的民生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全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最低工资标准和失业保险基金承受的能力,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报请省政府批准,临沂市将失业保险金统一从每人每月780元上调至850元。
据介绍,新标准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对已按照原发放标准领取7月份以后失业的保险金的失业人员,按新标准予以补发。这是我市继2007年以来,连续第8次提高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标准提高后,每人每月提高70元,增幅8.97%,惠及全市11214名正在享受失业的保险待遇的失业的人员,全市累计补发30178人次,补发金额12333元。
慧择提示:为了给广大临沂失业人员带来更高的保障水平,近期,临沂市政府部门及时调整了临沂失业人员的失业金比例,对于前三个月的部分,还进行补缴。该政策充分体现了临沂市政府对当地失业人员的关心以及对民生工程的关注。同时也再次体现了保险的强大的社会调节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