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对象
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从事职业不固定、工作时间不固定、劳动报酬不固定的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具体包括三种人员:从事社区公共管理服务或居民生活服务(包括从事城市管理服务、社区便民利民服务、家政服务、老年服务等临时性就业形式);从事家庭手工业、工艺作坊、到农村承包种养业;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雇用3个月以内)的临时工、季节工、承包工、小时工、派遣工等。
此次申报社会保险补贴的受理范围是:在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代理的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中,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并被认定为就业困难援助对象。
补贴期限
此次申报的是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的社会保险补贴。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补贴从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次月开始计算,认定前的失业期间不属于灵活就业,不予补贴。
申报时间及材料
即日起至10月28日,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到平顶山市区中兴路中段华诚大厦3楼的3号、4号窗口(咨询电话:2978718、2218708),或市区中兴路与优越路交叉口市人力资源市场家庭服务业专业市场(咨询电话:2912339)申报。
灵活就业人员申报时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票据、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发放的《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手册》以及《平顶山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慧择提示:10月8日起至10月28日,在平顶山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代理的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会保险补贴,逾期不申报的将不再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