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发布《关于丧葬补助金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支出项目的通知》,明确从2015年1月1日起,参加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含领取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人员)原先由民政部门支付的丧葬补助金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项目,参保人员申领流程保持不变。
此次政策调整覆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及享受老年保障待遇人员合计230万人。
市人力社保局表示,纳入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项目后,丧葬补助金额度、申办部门和资金来源均不发生变化。丧葬补助金额度仍为一次性支付每人5000元。参保人员亲属到户口所在地的街乡社保所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清算手续或福利养老金待遇终止手续时,一并申请领取丧葬补助金。
今后,丧葬补助金的申请、办理、领取等有望进一步便利。北京市社保部门年底前将出台具体操作办法。
据介绍,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出项目后,参保人员的丧葬补助金仍由区县财政足额出资,纳入区县社保基金财政专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账户管理,不占用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对于参保人员来说,改变丧葬补助金的发放渠道不影响参保缴费。
慧择提示:明年起,参加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原先由民政部门支付的丧葬补助金,将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项目。补助金为一次性支付每人5000元。这一举措将为群众提供更多的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