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当下,我国保险行业已经成长为社会经济发展中的朝阳产业,但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我国建设世界保险强国之路,改革创新是关键。
改革创新是国家强盛的通用法则,也是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的“不二法门”。实现由保险大国向保险强国的转变,必须摈弃粗放式发展道路,需要企业和政府一起用力,共同踏上改革创新的新途。“新国十条”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保险服务业,努力由保险大国向保险强国转变。这意味着,2012年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首次提出的建设保险强国目标正式上升为国家意志。建设保险强国给保险业未来发展确立了新方位,开启了中国保险业迈上国际舞台的新纪元。
自1980年恢复国内业务特别是二十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保险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从保费收入看,1994年只有495亿元,在全球仅排第25位,占全球的份额为0.25%,2013年则达到1.72万亿元,是前者的34.75倍,在全球的排位升至第4,所占份额提高到5.99%。从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看,1994年分别只有4.1美元/人和0.97%,2013年则分别升至201美元/人和3.0%。
虽然中国保险业发展取得巨大成绩,但与世界水平相比仍有不小差距。2013年,我国的保险密度比全球平均水平少451美元,在全球排第60位;保险深度比全球平均水平低3.3个百分点,在全球排第49位;保险资产占金融业总资产的比重只有4.3%,远低于发达国家25%至30%的水平;保险服务贸易逆差达181亿美元,与英国118.8美元、瑞士57.7亿美元的顺差相比反衬明显;国际市场占有率仅3.94%,与英美高达15%以上的占有率相去甚远;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保险业出口值占服务贸易出口总值的份额,与世界保险业出口值占世界服务贸易出口总值的份额的比例)只有0.89%,不仅与瑞士的3.24、英国的2.55差别巨大,也远低于新加坡的1.49、美国的1.07;贸易竞争力指数(保险业进出口贸易的差额占进出口贸易总额的比重)只有-0.69%,不仅低于瑞士的0.75、英国和法国的0.56、德国的0.23,甚至不及印度的-0.47。
面对巨大现实差距,靠什么支撑起建设世界保险强国的宏伟目标?对此,“新国十条”其实已给出答案,即靠改革创新。改革创新是国家强盛的通用法则,也是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的“不二法门”。著名学者迈克尔·波特曾用“钻石理论”诠释了产业国际竞争力形成的原理,而他建构这一理论的出发点就是激发创新。波特认为,由于新的产品、新的区域市场、新的生产流程出现,商业竞争的面貌不断改变,每个时间点上,快速的进步一直在取代静态的效能,因此,在真实的产业竞争中,创新与变革才是基本因素,国家竞争优势理论必须把“技术进步”和“创新”列为思考重点。
理论如此,实践亦然。在国际市场竞争中,无论是保险服务输出,还是保险对外投资,概凡在国际市场占有重要地位的国家,无不以强大的创新能力为支撑。瑞士从保费规模上讲是个保险“小国”,2013年不足中国的1/4,仅列世界第16位,但国际市场占有率常年保持在5%以上;新加坡的保费收入更不足中国的1/10,但国际市场占有率却与中国相当。这两个“弹丸”小国,之所以能在保险业上有强大竞争力,说到底还是基于出类拔萃的创新与服务能力。“新国十条”给中国保险业发展创设了巨大空间,在政策支持下,保险业会在规模上获得新一轮扩张,这是让业界最感振奋的地方。然而,振奋之余,也应清醒地认识到,规模扩张能给建设世界保险强国打下基础,但却很难摔打出保险业硬朗的“身骨”。在当今全球变动不羁的市场环境中,中国保险业要在激烈国际市场竞争中“游刃有余”,就必须练就一副强健的“体魄”,而要做到这一点,除了依靠改革创新,别无他途。
企业是建设保险强国的生力军。经过多年来市场竞争的洗礼,目前国内已有一些保险公司走上了改革创新的科学发展之路,然而,仍有不少公司停留在较为粗放的发展阶段,变革创新能力严重不足。从总体看,在公司战略上,通过创新走差异化竞争之路尚未成普遍选择,不少公司仍习惯于通过抄袭模仿、“跑马圈地”和“人海战术”实现扩张,在一些业务领域甚至不惜透支市场、滥用资源、开展恶性竞争。与此相应,公司的结构、文化普遍较为机械、传统,有机、柔性的新型结构和有助于创新的文化尚不多见。这些都极大制约了中国保险业的创新升级和国际竞争力的提升。
实现由保险大国向保险强国的转变,必须摈弃粗放式发展道路,踏上改革创新的新途。为此,需要企业和政府一起用力。在企业方面,首先要打造强大的创新能力。应采取的措施包括:集聚有利于创新的生产要素;实施有利于创新的竞争战略;采用有利于创新的组织结构;营造有利于创新的企业文化。然后,在此基础上,引进先进经营管理理念和技术,不断推进产品、服务、管理和技术创新,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在政府方面,正如李克强总理在第八届夏季达沃斯论坛上所说,既要当好市场秩序的“裁判员”,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也要当好改革创新的“守护者”,创造一个有助于激发创新的商业环境。为此,应采取以下举措:加强高级专业人才培养;推动实施“走出去”战略;推进费率市场化改革;进一步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实施有力的反垄断政策;完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建设世界保险强国不仅是一场“硬仗”而且是一场“持久战”。然而,只要牢牢把握“新国十条”开创的新的战略机遇期,紧紧抓住改革创新这一竞争力的核心引擎,就一定能支撑起建设世界保险强国的宏图大业。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改革创新是支撑起建设世界保险强国宏伟目标的支柱。因此,我国保险行业发展要摈弃粗放式发展道路,不断进行产品以及业务发展等创新,提高企业发展实力,激活创新能力。
改革创新是国家强盛的通用法则,也是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的“不二法门”。实现由保险大国向保险强国的转变,必须摈弃粗放式发展道路,需要企业和政府一起用力,共同踏上改革创新的新途。“新国十条”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保险服务业,努力由保险大国向保险强国转变。这意味着,2012年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首次提出的建设保险强国目标正式上升为国家意志。建设保险强国给保险业未来发展确立了新方位,开启了中国保险业迈上国际舞台的新纪元。
自1980年恢复国内业务特别是二十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保险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从保费收入看,1994年只有495亿元,在全球仅排第25位,占全球的份额为0.25%,2013年则达到1.72万亿元,是前者的34.75倍,在全球的排位升至第4,所占份额提高到5.99%。从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看,1994年分别只有4.1美元/人和0.97%,2013年则分别升至201美元/人和3.0%。
虽然中国保险业发展取得巨大成绩,但与世界水平相比仍有不小差距。2013年,我国的保险密度比全球平均水平少451美元,在全球排第60位;保险深度比全球平均水平低3.3个百分点,在全球排第49位;保险资产占金融业总资产的比重只有4.3%,远低于发达国家25%至30%的水平;保险服务贸易逆差达181亿美元,与英国118.8美元、瑞士57.7亿美元的顺差相比反衬明显;国际市场占有率仅3.94%,与英美高达15%以上的占有率相去甚远;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保险业出口值占服务贸易出口总值的份额,与世界保险业出口值占世界服务贸易出口总值的份额的比例)只有0.89%,不仅与瑞士的3.24、英国的2.55差别巨大,也远低于新加坡的1.49、美国的1.07;贸易竞争力指数(保险业进出口贸易的差额占进出口贸易总额的比重)只有-0.69%,不仅低于瑞士的0.75、英国和法国的0.56、德国的0.23,甚至不及印度的-0.47。
面对巨大现实差距,靠什么支撑起建设世界保险强国的宏伟目标?对此,“新国十条”其实已给出答案,即靠改革创新。改革创新是国家强盛的通用法则,也是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的“不二法门”。著名学者迈克尔·波特曾用“钻石理论”诠释了产业国际竞争力形成的原理,而他建构这一理论的出发点就是激发创新。波特认为,由于新的产品、新的区域市场、新的生产流程出现,商业竞争的面貌不断改变,每个时间点上,快速的进步一直在取代静态的效能,因此,在真实的产业竞争中,创新与变革才是基本因素,国家竞争优势理论必须把“技术进步”和“创新”列为思考重点。
理论如此,实践亦然。在国际市场竞争中,无论是保险服务输出,还是保险对外投资,概凡在国际市场占有重要地位的国家,无不以强大的创新能力为支撑。瑞士从保费规模上讲是个保险“小国”,2013年不足中国的1/4,仅列世界第16位,但国际市场占有率常年保持在5%以上;新加坡的保费收入更不足中国的1/10,但国际市场占有率却与中国相当。这两个“弹丸”小国,之所以能在保险业上有强大竞争力,说到底还是基于出类拔萃的创新与服务能力。“新国十条”给中国保险业发展创设了巨大空间,在政策支持下,保险业会在规模上获得新一轮扩张,这是让业界最感振奋的地方。然而,振奋之余,也应清醒地认识到,规模扩张能给建设世界保险强国打下基础,但却很难摔打出保险业硬朗的“身骨”。在当今全球变动不羁的市场环境中,中国保险业要在激烈国际市场竞争中“游刃有余”,就必须练就一副强健的“体魄”,而要做到这一点,除了依靠改革创新,别无他途。
企业是建设保险强国的生力军。经过多年来市场竞争的洗礼,目前国内已有一些保险公司走上了改革创新的科学发展之路,然而,仍有不少公司停留在较为粗放的发展阶段,变革创新能力严重不足。从总体看,在公司战略上,通过创新走差异化竞争之路尚未成普遍选择,不少公司仍习惯于通过抄袭模仿、“跑马圈地”和“人海战术”实现扩张,在一些业务领域甚至不惜透支市场、滥用资源、开展恶性竞争。与此相应,公司的结构、文化普遍较为机械、传统,有机、柔性的新型结构和有助于创新的文化尚不多见。这些都极大制约了中国保险业的创新升级和国际竞争力的提升。
实现由保险大国向保险强国的转变,必须摈弃粗放式发展道路,踏上改革创新的新途。为此,需要企业和政府一起用力。在企业方面,首先要打造强大的创新能力。应采取的措施包括:集聚有利于创新的生产要素;实施有利于创新的竞争战略;采用有利于创新的组织结构;营造有利于创新的企业文化。然后,在此基础上,引进先进经营管理理念和技术,不断推进产品、服务、管理和技术创新,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在政府方面,正如李克强总理在第八届夏季达沃斯论坛上所说,既要当好市场秩序的“裁判员”,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也要当好改革创新的“守护者”,创造一个有助于激发创新的商业环境。为此,应采取以下举措:加强高级专业人才培养;推动实施“走出去”战略;推进费率市场化改革;进一步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实施有力的反垄断政策;完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建设世界保险强国不仅是一场“硬仗”而且是一场“持久战”。然而,只要牢牢把握“新国十条”开创的新的战略机遇期,紧紧抓住改革创新这一竞争力的核心引擎,就一定能支撑起建设世界保险强国的宏图大业。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改革创新是支撑起建设世界保险强国宏伟目标的支柱。因此,我国保险行业发展要摈弃粗放式发展道路,不断进行产品以及业务发展等创新,提高企业发展实力,激活创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