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游:紧急救援保险不可少
出境游固然让游客感到新鲜、刺激,但人生地不熟,甚至语言不通,一旦遇到意外事故就很麻烦。这时候,境外紧急救援保险可以动用各方的力量协助你,让身在异乡的你,有一份牢固的依靠。
境外紧急救援保险,是指当我国公民在中国境外旅行途中遭受意外事故或者患突发性疾病时,保险公司境外授权机构根据合作协议对客户实行紧急援助服务的一种保险。境外救援服务包括紧急救援医疗转送、住院治疗、病情好转后转运回国、遗体转运回国和安葬、安排亲属处理后事、协助未满16岁的儿童回国等,另有家属探病、代寻并转送行李、法律援助、翻译服务、儿童陪护等增值服务。
2003年12月22日,欧盟理事会作出关于旅游医疗保险是签发“申根签证”的附加条件的决定后,从2004年6月起,去欧盟各国,办理旅游医疗保险已成为签发“申根签证”的基本前提。此后,俄罗斯、白俄罗斯等国家也开始仿效欧盟理事会的做法。因此,购买境外意外伤害保险及紧急救援保险,逐渐成为我国公民出境时必须履行的手续。
紧急救援旅行保险是保险公司与国际救援中心(SOS)等救援机构联手推出的旅游救助保险险种,将原先的旅游人身意外保险的服务扩大,将传统保险公司的一般事后理赔向前延伸,变为事故发生时提供及时的有效救助。
作为收费性质的商业性机构,国际救援机构会向用户提供有针对性的救护服务,包括在紧急状况发生时,它们可以雇用军用飞机把病人火速运出事故发生地,也会将医护人员派往世界各地看护、治疗患者,同时会与遍布世界各地的报警中心、医疗服务机构联手,向用户提供包括电话医疗咨询、行李遗失协同寻找、意外突发事件救助、酒店预订、安排住院、紧急医疗转送、住院费用垫付等在内的全球范围的旅行援助服务。
国内长途游:意外险为主
2001年9月1日起,《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正式生效,要求旅行社必须购买旅行社责任险。不少人据此以为,有了旅行社责任险,游客就没有必要买其他保险了。其实,这是一个误解。旅行社责任保险只承担因旅行社的疏忽或过失造成的游客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补偿,只是转嫁了旅行社的责任风险。而游客在旅行途中因自身过失造成的伤害和损失,只能由游客自己承担。
《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强调,由于游客自身疾病、个人过错以及在个人活动时间内发生的人身、财产损害,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因此,无论是否由旅行社组织,“旅游意外险”都是游客应该购买的。
据专家介绍,“旅意险”主要分为游客意外伤害保险和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两种。
游客意外伤害保险出门旅游,乘车坐船是少不了的。不怕一万,只怕万一,上个保险等于系上一根保险带。
强制性的游客意外伤害保险的保费已包含在票价之内,游客在购买车票、船票时,实际上就已经投了该保险;其保费是按票价5%计算的,每份保险的保险金额为2万元。保险期限自验票进站或中途上车上船起,至检票出站或中途下车下船止。在保险有效期内,因意外事故导致游客死亡、残疾或丧失身体机能的,保险公司除按规定支付医疗费用外,还要向伤者或死者家属支付保险金。
专家提醒,机票、车票以及景点的门票大都含有保险费,这些票证也就具有保险凭证的意义。一旦发生意外,它们是要求保险赔偿和给付保险金的依据,应该妥善保存。
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到景区旅游,在体验惊险刺激的旅游项目之前,最好先选择自愿性的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现在保险公司开设的该险种,每份保险费1元,保险金额1万元,一次最多可投保10份。保险期限为从购买保险进入旅游景点时起,至离开景点时止。游客可按照旅游项目安全系数之大小,对该保险做出买与不买的选择。
但专家建议,参加如下旅游项目时,你最好投个保险:探险游,如到大峡谷、洞穴猎奇探险,到沙漠、草原旅游等;生态游,如到野生动物园观看动物,到野生植物园内野炊、露营等;惊险游,如进行水流湍急的漂流、悬崖峭壁的攀援等。
自驾游:人车都要保
开着自己的车,责任自然比坐旅行社的车要多上几分。除了意外险,车主还应该投保车上人员责任险,包括车主责任险(司机险)和乘客责任险,既对自己负责,也对他人负责。至于保额的选择,可以因随车人员数量、路途险峻程度而异。
没有随旅行团的自助游,住宿游客人身保险也是值得考虑的险种。该保险每份保费1元,从住宿之日零时算起,保险期限15天,期满可以续保,一次可投多份。每份保险责任分三个方面:一为住宿游客保险金5000元,二为住宿游客见义勇为保险金1万元,三为游客随身物品遭到意外损毁或盗抢而获赔的补偿金200元。在保险期限内,游客因遭意外事故、外来袭击、谋杀或者为保护自身或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而致自身死亡、残疾或身体机能丧失,或随身携带物品遭盗窃、抢劫等,保险公司按不同标准支付保险金。
爱车伴自己远行,其出故障概率也高了不少,因此要购买足额的车险,包括第三者责任保险、车损险、盗抢险、自燃险、划痕险等等。当然具体投保也要视车况、路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