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递延型养老险有望明年试点
在农历重阳节前夕,保监会有消息称,明年内,我国将启动试点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这也意味着税收优惠将全面覆盖我国养老保险三大支柱,“减税养老”体系渐成。
“减税养老”,也就是对缴纳养老保险实行税收优惠。我国目前的养老保险体系创立于上个世纪90年代,共有三大支柱,第一支柱是政府“兜底”的基础养老保险,第二支柱是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第三支柱是个人商业保险。作为“兜底”的基础养老保险,是由个人和企业共同缴纳,免税政策已经在我国实行十余年。今年1月1日起,我国开始根据国际惯例,对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实施个税递延优惠。
而对于个人商业养老保险,明年内,也将启动个税递延试点,这也意味着税收优惠将全面覆盖我国养老保险体系中基础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个人商业保险这三大领域。
年底前有望放开万能险利率管制
在9月底举办的第十五届中国精算年会上,中国保监会人身险部副主任王治超在寿险专题演讲中表示,现阶段,万能险费率精算规定的修订工作已完成,近期将提请至保监会高层讨论,预计2014年底前会放开万能险费率管制,分红险费率的改革则将在2014年底前启动准备工作。据介绍,为解决保险公司的利差损问题,1999年起,人身险产品的预定利率一直被限定不得超过年复利2.5%。该利率低于银行一年期定存利率,更远低于理财产品或货币基金收益率,成为影响保险产品尤其是传统人身险产品竞争力的主要因素。
2013年8月5日,我国普通型人身保险预定利率放开,不再执行2.5%的上限限制,改革后新签发的普通型人身保险保单,法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不得高于保单预定利率和3.5%的小者。
在此次精算师年会上,王治超明确表示,寿险费率改革路线图将分三步走:第一步是放开普通型人身险费率限制,第二、第三阶段分别是放开万能险费率限制与分红险费率限制,最终实现人身保险市场费率的全部市场化。
车险改革11月或见分晓
“商业车险费率改革在业内经过广泛征求意见,目前,正在保监会走内部流程。具体条款已修改完毕,预计10月末至11月期间将向社会下发征求意见稿。” 保监会财产险监管部精算处处长丁鹏在此次精算师年会上表示。有关车险费率改革已经热议多时。
按此前公布的商业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征求意见方案,所有的改变几乎都直接体现在了保费的计算公式的变化上:保费=[基准纯风险保费/(1-附加费用率)]×费率调整系数。
公式中的第二个变量“附加费用率”,其数值则选择平移2012~2013年行业费用率的均值水平—35%。新公式下,附加费用率正式成为保险公司自负盈亏的根本原因。这一指标可以理解为业务获取成本与公司的运营成本。而针对公式的第三大变量—“费率调整系数”,保监会为其厘定了三大相关因子系数,分别是“无赔款优待系数”(NCD)、“自主核保系数”以及“渠道系数”。“现阶段测算结果仍有待进一步修正,车系系数、自主核保系数、渠道系数等参数的范围,将于10月至11月期间正式对外公布。”丁鹏公开表示。
慧择提示:通过以上描述,我们可以得知,个税递延型养老险有望明年试点。此外,我国年底前有望放开万能险利率管制,而车险改革11月或见分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