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车险费率改革在业内经过广泛征求意见,目前,正在保监会走内部流程。具体条款已修改完毕,预计10月末至11月期间将向社会下发征求意见稿。” 保监会财产险监管部精算处处长丁鹏在此次精算师年会上表示。
按此前公布的商业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征求意见方案,所有的改变几乎都直接体现在了保费的计算公式的变化上:保费=[基准纯风险保费/(1-附加费用率)]×费率调整系数。
公式中的第二个变量“附加费用率”,其数值则选择平移2012~2013年行业费用率的均值水平—35%。新公式下,附加费用率正式成为保险公司自负盈亏的根本原因。这一指标可以理解为业务获取成本与公司的运营成本。
而针对公式的第三大变量—“费率调整系数”,保监会为其厘定了三大相关因子系数,分别是“无赔款优待系数”(NCD)、“自主核保系数”以及“渠道系数”。
“现阶段测算结果仍有待进一步修正,车系系数、自主核保系数、渠道系数等参数的范围,将于10月至11月期间正式对外公布。”丁鹏公开表示。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商业车险费率改革正在保监会走内部流程,具体条款已修改完毕。而在车险保费的新公式下,附加费用率正式成为保险公司自负盈亏的根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