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银行=融资成本降低
属于第一批试点城乡小贷险的宁波市,于2009年9月开始正式试点。近日赶赴宁波,实地调查了当地运作模式。在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上,宁波模式实行的单笔贷款限额机制、风险共担机制、超赔保障机制、欠款追讨机制及失信惩戒机制等在风控方面发挥的作用显著。
了解到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7月底,宁波市小贷险累计支持信贷业务4422笔,支持贷款额55.43亿元,累计保费收入1.36亿元。
在受到普遍关注的融资成本方面,宁波市城乡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运营管理中心负责人薛雅琴说:“在小贷险中,融资成本主要由两个部分构成,即银行利息和保险费率,二者之和大概10.25%,而对标小额贷款公司的20%左右和各类民营担保公司的融资成本,小贷险显著地降低了融资成本。”
8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多措并举着力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提出大力发展相关保险产品,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城乡居民等主体获得短期小额贷款;积极探索农业保险保单质押贷款,开展“保险+信贷”合作;促进更多保险资金直接投向实体经济。
据了解,在宁波市,小贷险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在融资成本普遍低于其他渠道的背景下,产品的门槛和准入方面也备受关注。投保要求针对自热人和法人各有不同,要求集中于连续居住、连续经营、借款人或主体在其间没有发生过逃费、债务的信用不良记录,及年龄控制在60周岁以下等。
整个业务的流程大致分为7个环节,即申请贷款、银行受理并审查、保险公司受理并审查、银行放贷、出具保单、三方签订相关合同及协议、出具保险方案。
保险金额方面,针对农业养殖户最高限额是50万元、初创期小企业最高限额是300万元、城乡创业者最高是100万元,保险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费率方面,宁波试点的小贷险产品在考虑差异化的保险费率,即按照产品定价与风险匹配、收益覆盖风险的原则,根据银保之间的风险分摊比例、客户信用评级、风险缓释措施和经办银行经营小贷险风险控制质量等因素,来确定合理的保费费率标准。
保险公司风险共担 机构共保
对于小贷险的定位而言,其并不是一个商业属性很强的产品。“业务风险其实对运营中心是一个很大的挑战,业务经营至今已有5年,产品有财政保障每年1000万的支持,整体要求是盈亏平衡。”薛雅琴说,“目前,我们总的赔款加上未决准备金、税费、人工运营成本和管理分摊,成本率是97%。”
上述产品由银行承担30%的风险,其余70%全由参与的保险公司共同承担,风险共担。而这一风险分担比例在其他开展试点的地区略有不同。以广东为例,实行的是政府、银行、保险三方分层共担风险的模式,风险分为三层:约定150%保险赔付封顶率之内,由保险公司和合作银行共同承保责任,保险公司承担80%贷款损失,合作银行承担20%;超过150%的保险赔付封顶率但在政府兜底基金之内的损失,由政府和合作银行承担超赔部分责任,合作银行负责20%,政府扶持基金负责80%;保险赔付达到封顶线及政府超赔基金用完之后,由银行单独承担其后的贷款损失风险。宁波试点的小贷险以相对独立的小贷险运营管理中心负责专业运营和管理,由参与试点的5家保险机构采取共保模式分担风险,运营管理中心由共保体成立,小贷险运营管理中心与多家银行签订合作协议,按照“一对多”的合作模式开展业务。风险共担机制比例方面,5家保险公司按照人保财险47%、平安财险5%、国寿财险8%、大地保险8%、太保产险32%的比例分摊。此外,共保模式下还成立了风控委员会负责制定小贷险的授信实施细则,对重大疑难承保件进行讨论决定是否承保。
政策支持方面,宁波市政府有关部门出台了《宁波市城乡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财政补助转向资金管理办法》,每年安排1000万专项资金对保险机构无法追偿的部分损失按一定比例给予补贴。按规定,当赔付率达到150%或者贷款逾期超过10%就叫停小贷险产品,同时启动专项资金,目前的赔付率是73.29%。
提及在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困难方面,笔者走访的多名人士表示,征信和再保是两大核心问题。有业内人士对本报称:“征信层面希望能得到更大范围内的支持,而再保和分保则有利于减轻保险机构的风险承担比例。”此外,税收优惠也是关注焦点。了解到,广东保监局已有计划将与人民银行、银监局等相关部门共同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小微企业征信平台,向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开放征信系统查询权限,向金融机构提供小微企业综合性信用信息,降低资信调查等前期成本。保监会财险部主任刘峰也曾于8月18日表示,对于下一步小贷险业务的发展,要进一步加强政策扶持力度,研究推出针对小微企业的保费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
慧择提示:通过以上描述,我们可以得知,今年上半年宁波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支持贷款额55.43亿元。保险公司与银行合作能够降低融资成本,共同分担风险,促进双方进一步发展与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