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沙湾县已有120位参加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大病保险的农牧民,得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人保”)沙湾支公司的赔付金60.2万元。
“我交了70元钱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看病花了10.4万元,合作医疗报销了4.75万元,我已经很知足了。没想到保险公司又给我补偿了1.9万元,现在的政策太好了”9月9日,沙湾县西戈壁镇曾家庄子村村民曾有福说。
据悉,从今年1月起,沙湾县新农合管理中心积极执行塔城地区大病保险统筹机制,建立农牧民大病保障补偿制度,由中标的人保办理新农合的大病补偿业务。大病保险的补偿标准实行分段支付,即新农合补偿后达到起付标准以上仍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5万元以内含5万元的,由商业保险公司补偿50%的费用;5万元至10万元的,由商业保险公司补偿60%的费用;10万元以上的,由商业保险公司补偿70%的费用。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沙湾县120位参合农牧民获人保赔付金60.2万元,而且,人保还积极开展了各种各样的大病补偿业务。此外,大病补偿业务的开展,将有利于让更多的人享受到大病补偿带给他们的切实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