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早在2006年6月国务院就发布了《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时隔8年再次发布保险业“国十条”,业内称之为保险新“国十条”,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新“国十条”拓宽了保险业的投资渠道,这不仅有助于险资获取优于传统资产类别的投资收益,也能够缓解保险公司资产负债久期错配的问题。随着保险投资新政的落地,未来保险资金在资产配置上将会有更大的自由度,另类投资越来越受保险业重视。新“国十条”是保险行业的最大政策红利,给保险业的改革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新机遇,中国保险业必将发生一场“蝶变”。
保险业资金具有长期、稳定的独特优势,这一特性有利于保险资金发挥长期投资的优势。而私募股权基金的期限较长,一般为5-8年,险资在设立并参与私募基金项目时,对其优化资产配置,强化资产负债匹配管理都将起到不小的作用。与2006年版保险“国十条”中提到的“鼓励保险资金直接或间接投资资本市场、逐步提高投资比例”相比,新“国十条”为险资在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中的发展提供了更大的发展空间,为完善金融体系做出了重要贡献。
险资参与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已有一段时间。2011年8月,中国人寿成为国内首家获得股权投资牌照的险资企业。此后,中国平安、中国太保、中国太平、泰康人寿、新华保险、生命人寿等多家险资企业相继获批,但目前国内还没有险资直接设立私募基金的情况。随着国家监管政策的放开,险资进入私募基金的规模尚有相当大的提升空间。根据保监会公布,2013年中国保险业保费收入达1.72万亿元,GDP为56.88万亿元,2013年末中国大陆总人口为13.61亿人。由此计算出保险密度为1265.67元,保险深度为3.0%。而2009年这两项指标的世界平均水平已分别达595.10美元和7.0%。这表明,未来若干年中国保险业仍有着很大的增长空间,国内保险公司的资产规模扩张也有望维持较长一段时间,资金的有限运用也是未来几年保险公司面临的重要课题。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新“国十条”是保险行业的最大政策红利,给保险业的改革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新机遇。新“国十条”拓宽了保险业的投资渠道,这不仅有助于险资获取优于传统资产类别的投资收益,也能够缓解保险公司资产负债久期错配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