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先生是本市农业户口,今年52岁,8月份在市内找了一份工作,单位为其参加社会保险。但赵先生以前未参加过任何保险,属于首次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赵先生询问此种情况如何享受养老待遇?
答:依据有关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本市从事灵活就业的各类人员(包括本市和外省市城镇户籍、农业户籍人员),可在个人缴费窗口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按照国家及我市相关规定确定的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为本市,且全部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在用人单位或个人缴费窗口继续延长缴费至满15年后办理退休手续。”因此,赵先生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无论是否有单位,都可以继续缴纳养老保险直至满15年后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养老待遇。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若参保人的养老保险缴费不满15年,参保人可在用人单位或个人缴费窗口继续延长缴费至满15年后办理退休手续,然后才可享受养老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