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意外伤害保险只对意外死亡或致残一次性补偿,对于其他原因致残引起的收入降低,并没有给予保障。工伤保险只能部分解决因工伤导致的死亡或伤残费用,对其他原因造成的收入下降,也没有给予保障。
人保健康的失能保险,分别针对被保险人因工伤、非工伤事故,导致的完全失能或部分失能状态,按不同额度进行给付;被保险人可以根据财务保障需求,选择按月领取或一次性领取两种方式。其中,对被保险人因工伤导致的完全失能,可给予最高240个月、100%保险金的赔付;对被保险人因非工伤导致的部分失能,给予最高24个月、50%保险金的赔付。
中宏人寿的失能保险能够与各种寿险产品、重大疾病险、养老险、分红险等险种灵活搭配,提供一个确定的、保证的和可依靠的失能收入保障。在保障期限内,被保险人一旦罹患癌症、意外残疾或身故,他自己或家人即可每月领取固定收入补偿金,弥补家庭的收入损失,延续经济来源。
吕欣彬表示,失能保险如果配合医疗、疾病和意外等产品可构成较完整的企业员工福利保障计划,能够配合人力资源管理的需求,设计差异化的保障水平。虽然绝大多数企业的保险合同还没到期,且又面临着金融风暴的生存压力,但已经对失能保险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随着健康险的增长,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的理赔纠纷也不断增加。据了解,原因既有保险公司忽视除外责任和理赔申请的必要介绍,也有被保险人在未读懂保险条款的情况下,随意提出理赔要求。
人保健康失能保险把因未告知既往病症的,从事潜水、蹦极、赛马、拳击等高风险活动的,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情况导致被保险人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列为除外责任,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该被保险人的未满期净保费。
根据保险条款约定,被保险人因非工伤原因者须符合《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规定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条件;因工伤原因者须符合《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中列明的一至四级标准。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职业或工种变更时,应书面通知保险公司。被保险人变更后的职业或工种不属于本险种承保范围内的,保险公司对职业变更后发生的保险事故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未满期净保费,本合同责任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