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开辟了保险行业发展的新时期,互联网保险迅速壮大。而互联网发展日新月异,更好地发展互联网保险,需要保险公司对互联网保险产品不断创新,下面是详细情况。
保险产品创新是互联网保险安身立命的根本,是推动保险业发展的不竭动力。目前,尽管保险网销平台纷纷建立,但其规模、影响力都远逊于金融业其他行业,挑战互联网保险发展的因素很多。那么保险业如何在起步和发展阶段积极应对不利因素的挑战,利用大数据实现健全的商业模式呢?笔者认为,推动互联网保险的发展,贵在保险产品的不断创新。
我国互联网保险面临的挑战首先在于与传统金融保险的竞争。当前,互联网金融、互联网保险的主要推动力更多来自互联网企业。互联网企业依托其互联网技术优势,有力地叩开了金融保险业的大门。这些互联网企业并不满足于在产业链下游作金融保险机构的营销渠道,开始向金融保险业上游扩张,未来与传统金融保险企业的正面竞争将不可避免。这导致金融保险业的竞争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已经不再局限于同业机构之间的竞争,而是进一步发展成为金融保险企业与互联网企业之间的跨界竞争。
事实上,现在的产品创新和业务流程还不适应互联网保险的特点和要求。互联网保险不是简单地将现有保险产品搬到网上,而需要根据互联网特点加以改造或重新开发全新的产品,业务流程也需要进行重大调整。但目前只有少数简单的财险和意外险产品能够在网上销售,功能更复杂、更高端一些的保险产品还无法通过互联网来提供。保险企业与互联网相适应的产品创新能力有待加强,对互联网技术和保险业务都精通的复合型人才也相对缺乏。
同时,目前保险企业的技术应用能力还有一定差距。在数据采集上,保险企业结构化数据采集能力较强,但非结构化数据采集不够并且处理能力有限;在数据应用上,往往习惯于将数据的分析结果应用于事后的风险评估和管控,在事前的客户识别、分层和市场开拓等方面做得还不够,主动发现客户保险需求的能力不强。整体而言,保险企业现有的数据采集和应用能力距离大数据运用还有较大的差距。值得注意的是,互联网保险的监管环境也有待完善。目前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消费者隐私保护等都是基于传统金融制定的,尚不能完全适应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需要。同时,在金融综合经营的大背景下,互联网金融更容易突破各传统金融子行业的壁垒,更容易实现跨界经营,但目前尚缺乏统一的互联网金融综合监管体系。
此外,互联网保险的风险防控手段还需要加强。互联网金融产品、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速度极快,但相当多从事互联网金融的机构特别是原本不从事金融业务的互联网企业本身缺乏必要的金融风险控制能力,风险防控手段亟须配套加强。
那么,如何积极应对上述不利因素的挑战,推动互联网保险发展壮大呢?笔者认为创新是根本。
一是模式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的实质在于降低创新者和市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提升市场效率。这就从客观上要求保险业要整合现有资源,使其有效发挥。“收购及开发”是互联网领域不断引领技术和市场商业模式的关键,也成为其创新力的来源。互联网属轻资产行业,成长快,消失也快,技术更新也快。保险业应通过收购或兼并的方式,拓展在互联网的领域。通过收购,在技术上或营销方面形成有效的补充,迅速拓展市场。
二是营销创新。如果保险企业单一拳头产品能够抢占电商、垂直搜索、比价、直销超市、信息门户等渠道,通过产品营销获得显著效果,就可能创建一种类似于余额宝的经营模式。企业应该利用移动互联网和大数据,根据客户兴趣需求、推荐算法等实现精准营销,从而建立以品牌产品为中心的营销策略,以此提高营销成本管理的效率,提升营销绩效,改变营销渠道结构,最终实现营销创新。
三是产品创新。新开发的保险产品,要借助于互联网、多媒体、大数据技术,使得产品从客户角度看更简单、更易理解、更适应需求、更合“口味”。互联网保险产品的创新,在于通过精准定位用户,细分保险标的和风险因子,实现产品的定制化和定价的个性化,而不是简单地把传统保险产品搬到网上。产品定制化和定价个性化,意味着从以往“产品导向”向“用户和需求导向”的转变,从“我有什么卖给你”转向“谁要什么、我如何提供”,“服务即产品”成为创新的重要方向之一。
四是流程创新。在单证管理、投保、理赔等方面,利用大数据极大提高业务操作效率、提升客户体验。例如,对客户数据、单证及其处理流程的优化,对自动核保规则的优化,对网页流程的优化,可以减少客户的输入数据量、提高单证录入、核保的效率,提高签单率。客户报案时,电话报案者不需要依据其提供保单号,就可依据投保时的声纹识别客户。
五是管理创新。根据客户或保险标的的信息,提供更好的风险管理服务。保险企业可以通过互联网更加实时、准确地获得客户的风险信息,如人的健康信息、驾驶行为信息和车辆、道路状态信息、承保设备的状态信息,为客户提供各类风险管理服务,实现风险减量管理。保险公司内部的风险管理是可以通过大数据加强对业务风险的管理,提升反欺诈技术。在如,通过对事故地点、事故车辆照片的数据挖掘,可以提取车险骗赔案件的特征,完善理赔流程和审核规则,不仅可以有效防范、减少风险,而且能够提高效率,改善低风险客户的理赔体验。
六是技术创新。保险业利用数据挖掘、人工智能技术、文本、图片、视频的识别技术以及营销模型、风险模型的发展,为保险企业经营管理创新提供不尽的动力。
慧择提示:通过以上描述,我们可以得知,互联网保险风险防控手段需要不断加强,而发展的根本在于创新。除了模式、营销、产品等,互联网保险还要在流程、管理等方面进行创新,以获得更大的发展。
保险产品创新是互联网保险安身立命的根本,是推动保险业发展的不竭动力。目前,尽管保险网销平台纷纷建立,但其规模、影响力都远逊于金融业其他行业,挑战互联网保险发展的因素很多。那么保险业如何在起步和发展阶段积极应对不利因素的挑战,利用大数据实现健全的商业模式呢?笔者认为,推动互联网保险的发展,贵在保险产品的不断创新。
我国互联网保险面临的挑战首先在于与传统金融保险的竞争。当前,互联网金融、互联网保险的主要推动力更多来自互联网企业。互联网企业依托其互联网技术优势,有力地叩开了金融保险业的大门。这些互联网企业并不满足于在产业链下游作金融保险机构的营销渠道,开始向金融保险业上游扩张,未来与传统金融保险企业的正面竞争将不可避免。这导致金融保险业的竞争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已经不再局限于同业机构之间的竞争,而是进一步发展成为金融保险企业与互联网企业之间的跨界竞争。
事实上,现在的产品创新和业务流程还不适应互联网保险的特点和要求。互联网保险不是简单地将现有保险产品搬到网上,而需要根据互联网特点加以改造或重新开发全新的产品,业务流程也需要进行重大调整。但目前只有少数简单的财险和意外险产品能够在网上销售,功能更复杂、更高端一些的保险产品还无法通过互联网来提供。保险企业与互联网相适应的产品创新能力有待加强,对互联网技术和保险业务都精通的复合型人才也相对缺乏。
同时,目前保险企业的技术应用能力还有一定差距。在数据采集上,保险企业结构化数据采集能力较强,但非结构化数据采集不够并且处理能力有限;在数据应用上,往往习惯于将数据的分析结果应用于事后的风险评估和管控,在事前的客户识别、分层和市场开拓等方面做得还不够,主动发现客户保险需求的能力不强。整体而言,保险企业现有的数据采集和应用能力距离大数据运用还有较大的差距。值得注意的是,互联网保险的监管环境也有待完善。目前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消费者隐私保护等都是基于传统金融制定的,尚不能完全适应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需要。同时,在金融综合经营的大背景下,互联网金融更容易突破各传统金融子行业的壁垒,更容易实现跨界经营,但目前尚缺乏统一的互联网金融综合监管体系。
此外,互联网保险的风险防控手段还需要加强。互联网金融产品、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速度极快,但相当多从事互联网金融的机构特别是原本不从事金融业务的互联网企业本身缺乏必要的金融风险控制能力,风险防控手段亟须配套加强。
那么,如何积极应对上述不利因素的挑战,推动互联网保险发展壮大呢?笔者认为创新是根本。
一是模式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的实质在于降低创新者和市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提升市场效率。这就从客观上要求保险业要整合现有资源,使其有效发挥。“收购及开发”是互联网领域不断引领技术和市场商业模式的关键,也成为其创新力的来源。互联网属轻资产行业,成长快,消失也快,技术更新也快。保险业应通过收购或兼并的方式,拓展在互联网的领域。通过收购,在技术上或营销方面形成有效的补充,迅速拓展市场。
二是营销创新。如果保险企业单一拳头产品能够抢占电商、垂直搜索、比价、直销超市、信息门户等渠道,通过产品营销获得显著效果,就可能创建一种类似于余额宝的经营模式。企业应该利用移动互联网和大数据,根据客户兴趣需求、推荐算法等实现精准营销,从而建立以品牌产品为中心的营销策略,以此提高营销成本管理的效率,提升营销绩效,改变营销渠道结构,最终实现营销创新。
三是产品创新。新开发的保险产品,要借助于互联网、多媒体、大数据技术,使得产品从客户角度看更简单、更易理解、更适应需求、更合“口味”。互联网保险产品的创新,在于通过精准定位用户,细分保险标的和风险因子,实现产品的定制化和定价的个性化,而不是简单地把传统保险产品搬到网上。产品定制化和定价个性化,意味着从以往“产品导向”向“用户和需求导向”的转变,从“我有什么卖给你”转向“谁要什么、我如何提供”,“服务即产品”成为创新的重要方向之一。
四是流程创新。在单证管理、投保、理赔等方面,利用大数据极大提高业务操作效率、提升客户体验。例如,对客户数据、单证及其处理流程的优化,对自动核保规则的优化,对网页流程的优化,可以减少客户的输入数据量、提高单证录入、核保的效率,提高签单率。客户报案时,电话报案者不需要依据其提供保单号,就可依据投保时的声纹识别客户。
五是管理创新。根据客户或保险标的的信息,提供更好的风险管理服务。保险企业可以通过互联网更加实时、准确地获得客户的风险信息,如人的健康信息、驾驶行为信息和车辆、道路状态信息、承保设备的状态信息,为客户提供各类风险管理服务,实现风险减量管理。保险公司内部的风险管理是可以通过大数据加强对业务风险的管理,提升反欺诈技术。在如,通过对事故地点、事故车辆照片的数据挖掘,可以提取车险骗赔案件的特征,完善理赔流程和审核规则,不仅可以有效防范、减少风险,而且能够提高效率,改善低风险客户的理赔体验。
六是技术创新。保险业利用数据挖掘、人工智能技术、文本、图片、视频的识别技术以及营销模型、风险模型的发展,为保险企业经营管理创新提供不尽的动力。
慧择提示:通过以上描述,我们可以得知,互联网保险风险防控手段需要不断加强,而发展的根本在于创新。除了模式、营销、产品等,互联网保险还要在流程、管理等方面进行创新,以获得更大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