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保险行业虽然在不断发展,但是其中的问题也逐渐显现,其中主要的就是保险业信用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国家将全面推进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那么国家应该如何不断推进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呢?
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司副司长徐晓波28日在访谈中表示,全面推进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全面建立信用记录,对严重违法失信的要建立“黑名单”,实施行业禁入;目前国家正在推动建设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就是要实现跨地区、跨部门的信用信息整合共享,以及政务信用信息与社会信用信息的整合共享,形成完整的信用档案。
徐晓波表示,关于当前保险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将考虑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加以推进:一是全面建立信用记录。包括保险机构、保险中介及其从业人员和投保人,都要建立全面的信用记录,依法予以公开,对严重违法失信的要建立“黑名单”,实施行业禁入;
二是推动保险业信用记录与其他领域信用记录的共享。目前国家正在推动建设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就是要实现跨地区、跨部门的信用信息整合共享,以及政务信用信息与社会信用信息的整合共享,形成完整的信用档案。
三是引导保险机构采取差别化保险费率等市场手段,对守信者予以激励,对失信者进行惩戒。比如,对交通违法违章等失信记录较多的人,应当按照风险定价原则,提高其机动车保险或者交通意外险的保险费率;对信用记录良好的人,则可以适当减低费率。
四是引导保险机构健全信用风险防控机制,增强信用风险防控能力。保险机构客户多、资金量大,投融资活动非常活跃,面临的信用风险比较复杂,只有做好信用风险防范和管理,才能实现保险机构和保险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在这一点上,我国的保险机构与国际上比较知名的保险机构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需要不断加强和完善。“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知,国家将全面推进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主要是从全面建立信用记录、推动保险业信用记录与其他领域信用记录的共享、引导保险机构采取差别化保险费率等市场手段以及引导保险机构健全信用风险防控机制四方面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