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牵手保险
7月份以来,有关P2P平台“去担保”的话题此起彼伏。7月初,银监会创新监管部官员公开表示:P2P行业应有一定的行业门槛,平台不能承诺本金收益,自身不能为投资者提供担保,而且需要对融资信息进行充分披露。7月26日,中国金融学会执行副会长吴晓灵在中国小额信贷创新论坛上再谈P2P平台“去担保”问题。7月30日举行的2014新经济高峰论坛广州站也传出消息:银监会正紧锣密鼓地制定P2P监管细则,其中涉及的一项重大调整就是平台不能进行项目担保,资金必须进行独立托管。
在这种背景下,为聚拢人气,保持或提高投资人的信任度,保险开始进入P2P领域。
今年5月初,保险公司与P2P平台首次开展合作,民安财险、中国人寿财险北京分公司与财路通联手,为财路通平台上的优质标的借款人提供意外险、以抵押物为保险对象的财产险和信用保证保险。媒体人看到,财路通的官网上已经把国寿财险和民安保险作为“保障的招牌”进行宣传。
7月初,国寿财险北京市分公司宣布与宜信合作,为试点项目“宜信-中航信托小额贷款系列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提供“金融机构贷款损失信用保险”。7月26日,大地财险与满满贷签署合作协议,模式主要是为借款人提供人身意外保险和借款抵押物保险。一旦借款人出现人身意外或抵押的财产出现意外损失,由保险公司理赔。近日,众安保险、富力地产与易居中国进行合作,为互联网房地产金融平台“房金所”的投资人提供信用保证保险。据媒体人了解,目前广州深圳地区有多家P2P正在推动与保险公司的合作。例如,礼德财富就正与中国人保探讨相关合作模式,为“去担保”铺路。
多种模式保安全
媒体人梳理发现,目前保险承保P2P风险的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将保险项目细化到P2P平台的“标的”上,即以对借款人的质押抵押物进行投保的方式,确保抵押物的安全。当质押或抵押物灭失时,保险公司按照规定进行赔付。也就是P2P对抵押物投保“财产险”,这种合作方式可操作性最强。
二是为投资人提供信用保证保险。例如,众安保险与房金所具体的合作方式为,众安保险将保险项目细化到P2P平台的“标的”上。投资人在购买标的时,由房金所出资为其购买保险,费用视贷款金额及借款人的风险而定。众安保险为投资者本金及利息提供保障。“P2P平台更想引入保险机制的形式是借款人作为投保人,为被保险人即投资人购买保证保险;当借款人出现逾期或违约时,投资人可向保险公司理赔,弥补损失。”某网贷企业负责人如是说。
三是投保“金融机构贷款损失信用保险”。当发生借款人未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日还款的情形时,由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向金融机构赔偿保险金,国寿财险与宜信的合作即为此类。
上述模式往往需要借款人投保意外险。据了解,为保障用户的账户资金安全,目前已经有多家平台对资金账户进行投保。此外,还有平台酝酿对其高管进行投保,对因平台董事和高级经理人员造成第三方经济损失应负的责任提供保障。
安全与收益难兼顾
P2P和险企合作,投资人的资金安全性是否提高了?北京工商大学保险系主任王绪瑾教授的回答是肯定的。王绪瑾表示,由于P2P风险管控是个难点,而借款人的信用体系又不完善,因此险企开展这一业务会非常谨慎。
这也与险企的观点一致。在7月中旬由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牵头召开的“P2P网络借贷风险保障模式暨保险业务合作内部研讨会”上,就有险企人士表示,目前国内保险产品中涉及到贷款信用保险领域的主要还是针对法人,对个人目前还做不到,即针对个人贷款的信用保险产品还远未出现。由于缺乏对借款人信用数据的积累,险企开发类似保险产品时趋于保守,目前开办这项业务的保险公司也很少。
“不过,国外P2P行业都是风险自担的,没有各种担保手段。由机构投保来保障投资人资金安全,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P2P了,但这符合当下的中国国情。”王绪瑾说。
尽管保险为投资者的资金安全增信不少,但对以高利率为第一卖点的P2P平台来说,投保将支付保费,而这必然要影响项目的收益率。
深圳地标金融总裁刘侠风对媒体人表示,保险公司与P2P的合作多是针对项目,也就是多采用第一、第二种模式,考虑到P2P平台较高的坏账风险,保险公司开出的保费肯定不低,平摊到每个项目收益上,投资者的收益就要降到3%~5%。如果是纯信用标的,成本可能还要高出不少。
刘侠风认为,目前投资者对于收益率还是比较看重的,收益率下滑很有可能意味着用户的流失。而且一旦出现大规模的风险,具备赔付实力的保险公司并不多,和保险公司的合作本质上也是P2P平台寻求增信的一个“噱头”。
专家提醒说,投资者应根据自身财务状况选择P2P平台。对于风险承受能力较差的投资者,最好选择有风险保障而利率稍低的项目。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为保障用户的账户资金安全,目前已经有多家平台对资金账户进行投保。然而,由于缺乏对借款人信用数据的积累,险企开发类似保险产品时趋于保守,目前开办这项业务的保险公司也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