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这里所说的“国家规定”,主要是指《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
根据该指导意见规定,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一是年满60周岁的农村老年人;
二是未按月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是按照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为了便于操作,指导意见又分三种情形作了具体规定:
其一,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个人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这样规定,既体现了子女要尽到赡养老人的义务,又有利于扩大新农保覆盖面,这是家庭养老传统和相关法律规定在新农保政策中的体现。需要说明的是,子女参保缴费记入本人的个人账户,用于自己未来的养老金支付,而不是用于父母。
其二,新农保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新农保也属于社会保险制度,坚持权利与义务相适应,农村居民只有履行参保并缴费的义务,才能享受领取养老金的权利。因此,指导意见规定,累计缴费满15年的农村居民才能按月领取养老金。
其三,新农保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指导意见规定了累计缴费满15年才能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条件,但是对于新农保制度实施时,距离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即已满45周岁的农村居民来说,无法达到缴费满15年的条件。因此,指导意见规定了两种处理办法:一是这部分人群应当按年缴费,直到满60岁时为止;二是允许其补缴,但是考虑到地方财政补贴等因素,作了适当限制,即补缴的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需满足三个条件,同时,处于不同年龄段的人其领取的标准也会有所不同。本文除了介绍其领取条件以外,还详细为大家讲解了其指导意见,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