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8月1日起实施的《北京地区人身保险经营行为管理办法》规定,北京地区的保险公司销售人员在销售投连险和变额年金保险时必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一年以上寿险产品销售经验、无重大违规行为和欺诈行为,满足以上条件才能从业。此外为避免误导、夸大宣传等问题,寿险营销员不得擅自网上卖保险,或在微信“朋友圈”卖保险公司要担责。据悉,这也是北京保监局首次明确保险销售员学历门槛。北京市保监局表示,下一步将通过进一步提高销售从业人员准入门槛等方法,继续加大治理保险销售误导行为,净化保险市场环境。
北京市保监局有关人士介绍,《北京地区人身保险经营行为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有三个,一是要求从事投资连结险、变额年金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必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一年以上寿险产品销售经验;二是强化了对重点业务领域的制度规范,如在电销业务管理方面,对呼出号码进行了统一要求;三是对新单回访、产品说明会、培训和宣传资料管理等环节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有关人士强调,投连险、变额年金险两类产品属性类似、内容复杂,属于高风险险种,涉及的风险点和金融知识比传统人身保险产品更多、更丰富。销售人员需具备较高的专业技能,才能负责任地向潜在的投保人提示风险,投保人也需要有较强的风险认知和承受能力,因而制定了售险人员学历及销售经验等要求。保监局还表示,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部分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利用微博、微信等自媒体进行保险产品的宣传、销售,保险公司必须对其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并对其合法性、合规性负责。
保监局透露,下一步还将继续提高销售从业人员准入门槛,推进销售人员销售资质分级管理。目前拟定的办法是,取得从业资格初级资质的销售人员只能销售传统型产品,获得中级资质认定后才可以销售分红险、万能险产品,而销售投连险、变额年金险产品则需要高级资质。此外,针对保险公司从业人员无序流动、人员管理粗放的问题,保监局表示要进行重点监管,对于有严重违规、销售误导被查实或者被保险公司开除的人员将被录入“黑名单”,提示其他保险公司谨慎录用。
慧择提示:通过以上描述,我们可以得知,8月1日起,投连险和变额年金保险销售人员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此外,保险销售人员准入门槛将进一步提高,这有利于维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