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管理 监管靠前放权基层
继5月19日中国保监会发布支持上海自贸区三项举措后,8月7日,上海保监局官网披露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保险机构和高级管理人员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其中两项举措的具体落实进行规定。
《办法》明确其适用的备案事项包括:在沪航运保险运营中心(以下简称“航保中心”)和再保险公司在上海自贸区内设立分支机构;在沪航保中心和再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由自贸区外迁入自贸区内的地址变更;在沪航保中心和再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在自贸区内的地址变更;自贸区内保险支公司高管人员的任职资格管理。
上海保监局局长裴光认为,这是首次允许航保中心设立分支机构,开创了功能型保险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先河,同时也是首次取消部分保险分支机构事前审批事项,提升了保险分支机构的准入效率。保监会明确,由上海保监局负责备案管理,体现了监管靠前、职责属地、放权基层的思路,创新了保险机构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了保险市场组织体系,将有利于提高保险机构的准入效率。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的颁布使得以往行政许可审批20个工作日的时限缩短至3个工作日内。另据相关规定,自贸区内分支机构设立的备案材料将由11份减至7份,自贸区分支机构地址变更的备案材料由6份减至4份,自贸区支公司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的备案材料由9份减至5份,备案材料大大简化。
此外,裴光还表示,将区内保险支公司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管理由事前审批改为事后备案,创新了保险高管人员监管制度,有利于推动保险人才的聚集,夯实行业发展的人才基础。
航运保险 国际航运中心护航
正如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所言,航运金融是推动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重要动力,航运保险是航运金融发展的重要支柱,保险业要充分利用当前的有利时机,加快推进上海航运保险市场发展,更好地服务上海“两个中心”建设。
对此,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补充表示:“通过在自贸区开展航运保险,培育航运保险营运机构和航运保险经纪人队伍,提升我国在海上保险市场的竞争力和话语权,确立我国的保险大国形象,奠定保险业作为支持资本输出保驾护航工具的功能,增加我国无形贸易的规模。”
然而不容忽视的是,我国航运保险的发展与国际市场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与我国海运贸易的地位并不匹配,发展潜力巨大。目前,已经有越来越多的财险公司想进入上海航运保险市场分得“一杯羹”,仅今年7、8月份两个月,保监会就批准了天安产险、大地保险、国寿财险3家公司在上海筹建航保中心。
媒体人日前在采访中获悉,上海保监局正按照市场化、国际化、专业化为方向,大力推动建设上海国际航运保险中心。截至目前,上海已有7家航保中心和1家在筹,船舶保险保费收入约占全国一半。与此同时,上海还在全国率先建立航运保险业务数据统计分析制度,将航运保险按照货运险、船舶险、航运责任险及离岸能源险4大类19小项进行数据统计分析,动态掌握风险演变状况。
中介服务 专业技术控制风险
事实上,除航运保险以外,根据保监会2013年9月份发布的支持上海自贸区建设八大举措,健康保险、人民币跨境再保险、巨灾保险、专业性保险中介、责任保险和资金运用等领域也是政策导向的发展重点。其中,保监会明确表示,“支持国际著名的专业性保险中介机构等服务机构……在自贸区依法开展相关业务,为保险业发展提供专业技术配套服务。”
对于自贸区内国际保险中介机构的引入,复旦大学中国保险与社会安全研究中心主任许闲认为,这将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方面,在业务上,未来上海自贸区建设需要大量熟悉再保险、航运、特殊风险、巨灾等业务的国际专业中介机构;另一方面,在分销渠道上,上海自贸区建设将带动以保险经纪人为主体的中介市场发展。
事实正是如此,上海自贸区承接了国际航运中心带来的海上保险及再保险、新能源和新技术的特殊风险、巨灾保险等巨大风险保障需求,只有通过专业化的中介服务才能有效分散和控制风险和成本。国际专业保险机构将借自贸区的桥梁进驻我国,并且在我国保险业转型和发展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在沪航运保险运营中心和再保险公司在上海自贸区内设立分支机构是首次允许航保中心设立分支机构,开创了功能型保险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先河,同时也是首次取消部分保险分支机构事前审批事项,提升了保险分支机构的准入效率。自贸区内国际保险中介机构的引入,将带动以保险经纪人为主体的中介市场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