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分红险出现之前,我从来没关注过保险。以前总觉得买保险不上算,交那么多钱只有出了事儿才能拿到赔偿,如果平平安安钱就白扔了。可分红险就不一样了,每年都能拿红利,还不用交利息税。出了事有赔偿,不出事到了一定年限还可以退保把钱拿回来,比存钱合算多了。”和张女士的想法大同小异,许多最早加入分红保险行列的人都是带着投资的梦想把钱交给了保险公司。的确,分红保险是顶着“投资”的光环走进人们视野的,它出现的时机恰恰是人们正在苦苦寻找新投资途径的2000年。2000年初,在中国人民银行连续降息之后,储蓄存款利率已跌至历史新低,而且银行存款还需缴纳一定的利息税,储蓄,对许多人失去了吸引力。而国内的股市又一直在低谷中徘徊,其他的投资渠道尚未出现,在这个节骨眼上,以全新的投资概念粉墨登场的分红保险,自然吸引了许多消费者的眼球。
2000年7月7日,由泰康人寿保险公司与瑞士再保险公司共同研制开发的“世纪长乐终身分红保险”开始在京发售,使北京在继上海之后成为国内第二个拥有分红保险的城市。这一“保障+投资”的险种,条款中规定了“分红”的保户在得到保单价值2.5%固定回报的同时,还可以参与公司盈余分配。依据中国保监会的规定,分配的比例将不低于当年分红保险可分配盈余的70%。而且,从表面上看,与在此之前面世的投资连接型产品相比,分红保险的保户似乎无须承担投资风险。由于分红保险产品的推出打破了政府对金融产品定价的垄断,也突破了2.5%的保险利率定价的界限,加之还被提升为应对WTO外资保险挑战所采取的措施之一,备受各方推崇。自此之后,平安、新华、太平洋、国寿等京城主要的寿险公司,均陆续推出了一系列分红产品,几乎覆盖了人身险的各个领域。特别是在2001年7月新华人寿保险公司在国内推出了第一款分红型健康保险产品———“健乐增额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分红型)”之后,分红保险更是在中国的寿险市场上一路独领风骚。来自中国保监会的统计数字表明,2002年全国分红保险的保费收入为1121.7亿元,占人身保险保费收入的近一半,占新型产品保费收入的91.6%。
另一个不能不提的是,在银行利率连续降低,股市持续低迷,市场存在投资需求但投资渠道又相对狭窄等外部的催生条件之外,一些保险营销员“收益比银行高”;“保障稳定,回报丰厚”、“高分红6%,中分红5%,低分红4%”等事后被保监会定为明显带有误导性质的展业宣传,让分红保险“红”得不那么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