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已有19市正式实施大病保险
获悉,2013年,省政府印发《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进一步明确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筹资标准、待遇水平和服务管理等要求。当年底,全省16个市出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方案,14个市正式实施,超额完成省下达的“2013年全省推广至50%以上的地级以上市正式实施”的目标任务,占全国已正式实施地区将近1/4。据统计,去年全省14个市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共划拨8.9亿元开展大病保险,大病待遇支出8.4亿元,受益人次20.4万人,大病患者的住院报销比例平均提高了10.8个百分点。
据悉,今年以来,广东继续深入推进大病保险,目前已有19市正式实施,剩下的广州市已制订具体办法并公开征求意见,待市政府批准后正式实施,深圳也正在加紧制订方案,年底前所有地市将全面实施。
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3万元
获悉,广东大病医保的起付标准是:原则上应与上一年度当地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相当,并且不高于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目前全省平均约为1.5万元。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并可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的支付比例越高。支付范围为:起付线以上、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可根据试点探索情况逐步扩大。目前,广东大病医保的封顶线平均约为18万元,加上基本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达43万元。
慧择提示:通过以上描述,我们可以得知,广东省目前全省已有19市正式实施了大病保险。此外,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达到43万元,这将在更大程度上减轻了患者家庭的疾病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