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政府为了给予居民更多的医疗保障,对门诊特殊疾病方面做出了具体讲解。黑龙江省还发布了《省直医疗保险医疗服务指南》,其中对门诊特殊疾病报销给予了规定。那么门诊特殊疾病办理有哪些具体步骤呢?
18种门诊特殊疾病包括:重症冠心病、陈旧性心肌梗死、风心病、高血压合并症、肺原性心脏病、肝硬化、脑梗塞、脑出血、糖尿病合并症、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精神分裂症、系统性红斑狼疮(SLE)、癫痫、帕金森病(PD)、慢性(重度)病毒型肝炎、肺结核(重症)、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阻塞性肺病。
据悉,行动不方便的参保人员可以申请医院往诊服务。患者本人持十六家定点药店购买的《门诊特殊疾病就医手册》,及医保卡到定点医院门诊就诊或门诊特殊疾病定点药店购药,需要全额个人垫付,由参保单位代办员在每年12月份统一到省医保局按规定报销。
办理流程
1、符合门诊特殊疾病诊断标准的参保人员到所在单位登记,由单位代办员随时到省医保局登记;
2、省医保局通知后由单位代办员在规定日期携带参保人员病历统一到省医保局办理申请手续;
3、省医保局对符合门诊特殊疾病诊断标准的参保人员打印《门诊特殊疾病认定体检表》,参保单位代办员及时将《认定体检表》发给参保人员;
4、参保人员在规定日期内携带本人病历、《认定体检表》和身份证到指定医院参加认定体检。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知,黑龙江省对于门诊特殊疾病做出了具体规定,主要有18种,其中包括了重症冠心病、陈旧性心肌梗死、风心病等疾病。对于患上门诊特殊疾病的患者,可以到医保局进行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