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如何进行?根据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定期了解全国各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及时提出调整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的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工伤保险费率问题的通知》的现行规定,用人单位属一类行业的,按行业基准费率缴费,不实行费率浮动。用人单位属二、三类行业的,费率实行浮动。用人单位的初次缴费费率,按行业基准费率确定,以后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因素,一至三年浮动一次。在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上下各浮动两档:上浮第一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120%,上浮第二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150%,下浮第一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80% ,下浮第二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50%。工伤保险费率调整的具体办法由各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财政、卫生、安全监管部门制定。
慧择提示:2014年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如何进行?通过以上描述,我们可以得知,用人单位属二、三类行业的,费率实行浮动。此外,由于各个地区的实际情况不同,不同调整情况以当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