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疗保险金之来源
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额度作为大病保险资金。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基金有结余的地区,利用结余筹集大病保险资金;结余不足或没有结余的地区,在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年度提高筹资时统筹解决资金来源,逐步完善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多渠道筹资机制。
大病医疗保险金之保障对象和范围
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
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要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相衔接。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应按政策规定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在此基础上,大病保险主要在参保(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高额医疗费用,可以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判定标准,具体金额由地方政府确定。合规医疗费用,指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医疗费用(可规定不予支付的事项),具体由地方政府确定。各地也可以从个人负担较重的疾病病种起步开展大病保险。
大病医疗保险金是否可以在个税税前扣除?
纳税服务司介绍,个人缴纳的大病医疗保险金是不可以在个税税前扣除。
“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大病医疗保险金不属于个税法实施条例里列举的基本保险类,由于目前未有相应的政策规定,因此不允许在个税税前扣除,需要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税。”纳税服务司介绍说。
慧择提示:通过以上对大病医疗保险金的来源、保障对象、范围等详细讲解,相信大家会对大病医疗保险金有所清楚。如果大家还想要了解更多大病医疗保险金知识,可到当地社保中心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