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疗救助是指依托城镇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算平台,资金投入稳定、服务平台共用、信息资源共享、结算支付同步、管理运行规范、救助效果明显、能够为困难群众提供快捷服务、覆盖城乡科学规范的一种新型医疗救助制度。
大病医疗救助之参保对象
(一)农村五保对象;(二)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简称城镇“三无人员”);(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四)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五)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六)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七)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
大病医疗救助之范围
急性脑中风;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或移植术后抗排斥;恶性肿瘤或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急腹症(急性胆囊炎、重症胆管炎、肝脾破裂、急性胃穿孔、急性胰腺炎);重型颅脑损伤或重型肢体骨折;心脏病(主要是心肌梗塞);主动脉手术和冠状动脉旁路手术;严重烧伤;暴发性肝炎;重度精神分裂症;经各县市民政部门会同卫生部门或有关部门临时认定的其它医疗费用较高或社会影响较大的病种。
大病医疗救助之不属承担范围
(一)未经定点医院批准,在非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二)在山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规定的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目录以外发生的医疗费用;(三)不能提供定点医院的诊断病历、诊断证明、住院凭证,以及应提供而不提供有关医疗费用报销、减免、补助凭证的;(四)隔年度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五)门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六)因赌博、吸毒、酗酒、打架斗殴、自杀自残、交通肇事、医疗事故等不属于本办法规定救助范围发生的医疗费用;(七)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等因素造成大范围急、危、病人抢救治疗及疫情和大规模传染病所导致的医疗费用;(八)市、县(市、区)政府确定的其他不予救助的情形。
慧择提示:通过以上对大病医疗救助的定义、参保对象、保障范围等介绍,相信广大参保人员会对大病医疗救助有所了解。如果大家还想要了解更多大病医疗救助知识,可到当地社保中心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