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人们健康意识以及保险意识的增强,我国保险行业得到快速发展,但是保险行业还是存在一定隐患。为了促进保险行业更好发展,就需要保险行业不断加大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
近日,国务院第5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为了与2006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相区别,业内称之为“新国十条”。
自1979年恢复经营以来,保险业在国民经济中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据中国保监会在今年7月8日发布的首份《中国保险业社会责任白皮书》中数据显示,2013年,中国保险业保费收入达1.72万亿元,居世界第四位。这其中,全年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世界排名第二,承保主要农作物11.06亿亩,三大口粮保险覆盖率均超过60%;赔付金额208.6亿元,赔付农户3367万人次。
保险业虽得到了快速发展,但其深度、密度远低于世界发达国家水平。局限于“狭义保险”的范畴,拘泥于经济补偿和融通资本等基本功能,使得保险业在中国经济中的作用仍然有限。现代保险业对于中国发展既是短板,又是急需突破的重点。
如何将保险业的潜力释放出来,更好地服务经济,为产业转型升级和稳定社会做贡献,成为摆在监管层面前的一道新考题,而这次国务院针对保险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给出了最新的注解。
如何挖掘保险业的巨大潜力,让其在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上贡献力量,“新国十条”指明了方向。它将保险业推至新的历史高度,力促保险与社会保障体系有机衔接,通过保险助推产业升级,运用保险体制创新公共服务。可以预料超9万亿总资产的中国保险业将在改善民生、推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大有作为。
保险业在新时期的国家发展战略中终于有了 “名分”。如果说2006版“国十条”被誉为引领保险业于资本市场大展拳脚的纲领性文件,”“新国十条”则是从国家层面赋予了保险业全新的定位与方式,并将其纳入“两个现代化”建设的最大政策红利。
我们认为,保险业在未来社会经济发展中无疑会更有作为,“新国十条”为保险行业勾勒了保险业未来的发展蓝图。但纲领性文件落实到现实操作层面,未必能达到预期效果。8年前,2006版“国十条”提到的有关发展农业保险、养老保险和巨灾保险等险种,至今做的还是不尽人意,保险行业更需加倍努力,不能使纲领成为“摆设”。
面对新的功能定位,监管部门与保险企业都需要积极作出调整。就险企而言,“新国十条”指出了保险行业发展面临的体制机制问题,想要走得更好、更远、更稳,就需要加强信用信息基础建设,加快产品、销售和服务创新,加强风险管理,真正实现有质量的发展。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知,保险行业想要走得更好、更远、更稳,就需要加强信用信息基础建设,加快产品、销售和服务创新,加强风险管理,真正实现有质量的发展。同时还需要加大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