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来,保险市场发生一些不和谐现象,保险员的误导销售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因此,北京保监局将北京地区投连险和变额年金险销售门槛提至本科。
北京保监局表示,考虑到投连险和变额年金险产品属性类似、内容复杂,销售人员需具备较高的专业技能,投保人需要有较强的风险认知和承受能力,《北京地区人身保险经营行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两项要求:在学历方面,销售从业人员需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一年以上寿险产品销售经验且无重大违规行为和欺诈行为,确保销售从业人员具备相应的学识,负责任地向消费者提示风险点。
在风险测评方面,明确了投连产品和变额年金产品统一的测评要素,禁止违背投保人意愿向其销售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匹配的产品。此外,《办法》还提出了建立新单短信回访制度、明确犹豫期后回访保单的处理标准等新的规范要求,加重保险公司的管理责任,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程度。
投连产品和变额年金产品销售适用管理制度,是指人身保险公司在销售投连产品和变额年金保险产品过程中,应根据投保人的风险承受能力推荐相应风险等级的产品,将适合的产品销售给适合的投保人。各人身保险公司在北京地区向个人客户销售投连产品和变额年金产品,应遵循销售适用管理制度。
近年来,保险营销员入行门槛逐步提高,保监会2013年发布《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规定从事保险销售的人员应当通过中国保监会组织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取得《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且报名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而在在2006年保监会发布的《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中,仅要求报名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投连险和变额年金险产品属性类似、内容复杂,销售人员需具备较高的专业技能。因此,北京保监局要求投连险和变额年金险销售门槛提至本科。
北京保监局表示,考虑到投连险和变额年金险产品属性类似、内容复杂,销售人员需具备较高的专业技能,投保人需要有较强的风险认知和承受能力,《北京地区人身保险经营行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两项要求:在学历方面,销售从业人员需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一年以上寿险产品销售经验且无重大违规行为和欺诈行为,确保销售从业人员具备相应的学识,负责任地向消费者提示风险点。
在风险测评方面,明确了投连产品和变额年金产品统一的测评要素,禁止违背投保人意愿向其销售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匹配的产品。此外,《办法》还提出了建立新单短信回访制度、明确犹豫期后回访保单的处理标准等新的规范要求,加重保险公司的管理责任,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程度。
投连产品和变额年金产品销售适用管理制度,是指人身保险公司在销售投连产品和变额年金保险产品过程中,应根据投保人的风险承受能力推荐相应风险等级的产品,将适合的产品销售给适合的投保人。各人身保险公司在北京地区向个人客户销售投连产品和变额年金产品,应遵循销售适用管理制度。
近年来,保险营销员入行门槛逐步提高,保监会2013年发布《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规定从事保险销售的人员应当通过中国保监会组织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取得《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且报名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而在在2006年保监会发布的《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中,仅要求报名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投连险和变额年金险产品属性类似、内容复杂,销售人员需具备较高的专业技能。因此,北京保监局要求投连险和变额年金险销售门槛提至本科。